嘉环〔2022〕17号
关于推进嘉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嘉悦社区低碳示范创建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22-02-21

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低碳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沪环气〔2022〕27号),嘉悦社区已列为本市低碳示范创建单位(附件1),为了规范开展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新区管委会应于2024年底前完成嘉悦社区低碳社区(或近零碳排放社区)的创建验收工作。

二、新区管委会是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对照《关于2022年度低碳示范创建重点和评估建议的函》(附件2)和《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附件3),制定嘉悦社区低碳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2022年创建工作计划、任务,并于2月底前分别报送至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三、新区管委会应确定具体部门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嘉悦社区按计划、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各项任务,并于每季度末月25号前将相关任务进展情况报送至我局。

此函。

 

联系人:朱小蕊 39178620

 

附件:

1.《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低碳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2.《关于2022年度低碳示范创建重点和评估建议的函》

3.《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

 

附件1-3.rar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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