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环〔2022〕21号
关于印发《2022年嘉定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8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

为推动2021年长江警示片突出问题整改,严厉打击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现印发《2022年嘉定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嘉定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8日

附件:

2022年嘉定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推动2021年长江警示片突出问题整改,严厉打击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持续提升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根据《2022年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管理运行、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等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第三方运维单位服务,保障自动监控数据质量,提升本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覆盖本区应当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固定污染源,包括被列入上海市水环境、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排污许可证载明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固定污染源。

三、任务分工

执法科牵头推进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总体协调推进,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调度和总结。

许可科负责梳理自动监控设施相关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持证情况,指导企业依法开展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

水土科、大气科分别负责核实废水、废气自动监控设施企业名单,推进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进展情况每周报送执法科汇总。

执法大队组织企业自查自纠,会同环境监测站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执法情况每周报送执法科汇总。

环境监测站负责汇总固定污染源及排口自动监控设施清单,配合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2月)

执法大队组织企业填写“污染源自动监控自查表”(附件1),汇总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执法科。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自动监控设施应装未装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安装位置的规范性、采样系统设置的规范性;是否按相关规定,定期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维护和开展比对监测并规范记录等。

(二)整改推进阶段(2022年2月-5月)

水土科、大气科、许可科分别负责推进废水、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应装未装企业整改,推进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执法大队做好执法保障,监测站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3月-4月)

环境监测站于3月21日前汇总“辖区固定污染源及排口自动监控设施清单”(附件2),报送执法科和执法大队;执法大队会同环境监测站开展现场检查,督促问题企业落实整改,4月20日前汇总“辖区自动监控设施存在问题及监督检查情况清单”,并报执法科(附件3)。

(四)复核抽查阶段(2022年5月)

执法大队会同监测站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企业现场抽查。

(五)总结阶段(2022年6月)

应落实检查问题的闭环管理,对异常数据加大审核力度和查处力度,执法大队会同环境监测站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于6月15日前完成起草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并报执法科(附件4)。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部门联动,切实落实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区生态环境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科室、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认识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二)严格执法检查

按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指南规范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自动监控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执法闭环。对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细化分类梳理,通报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加强普法宣传,形成监管震慑,引导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不断增强境守法意识,提升自动监控数据质量。


附件1:污染源自动监控自查表

附件2:辖区固定污染源及排口自动监控设施清单

附件3:辖区自动监控设施存在问题及监督检查情况清单

附件4: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大纲


附录1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自查表


排污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排污许可证编号:

联系人: 手机号码:

表1 自动监控排口及自动监控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本市污染源监控平台中测点名称

应安装自动监控的项目

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进度

运维单位名称

运维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已运维时间

本合同运维周期

尚未安装

推进中

已联网

已备案

1













2













3













4













5














表2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自查情况表

一、总体情况

1

自动监控设施是否存在应装未装情况

是£ 否£

2

自动监控运维单位是否已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是£ 否£

3

自动监控设施安装位置是否规范

是£ 否£

4

采样系统设置是否规范性

是£ 否£

5

是否按相关规定,定期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维护并规范记录

是£ 否£

6

是否按相关规定,定期对自动监控设施开展比对监测并规范记录

是£ 否£

二、数据分析

(排污单位应在上海市污染源监控平台上开展数据分析。数据分析的时段至少涵盖最近的六个月)

数据分析时段起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

分析时段内数据有效传输率是否低于90%

是£ 否£

8

分析时段内数据是否存在与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匹配的突变

是£ 否£

9

分析时段内自动监控设发生故障不正常运行或报修的次数是否超过3次

是£ 否£

10

比对监测结果是否超过HJ 355及HJ 75规定的比对监测指标范围

是£ 否£

11

下列情形出现是否超过30天:

(1)监控指标或流量数据无正当理由缺失或数据为0;

是£ 否£

(2)自动监控数据在仪器分析方法检出限上下波动;

是£ 否£

(3)自动监控数据变化幅度在某一固定值的20%以内波动;

是£ 否£

(4)自动监控数据变化幅度在量程的2%以内波动。

是£ 否£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附录2

嘉定区固定污染源及排口自动监控设施清单

序号

排污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本市污染源监控平台中测点名称

应安装自动监控的项目

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进度

运维单位名称

运维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已运维时间

本合同运维周期

尚未安装

推进中

已联网

已备案

1
















2
















3
















4
















5


















附录3

嘉定区自动监控设施存在问题及监督检查情况清单

序号

排污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排放口名称

排放口编号

本市污染源监控平台中测点名称

存在问题描述

检查方式

整改情况

资料核查

现场检查

1










2










3










4










5












附录4

2022年嘉定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

检查总结报告大纲


一、专项检查工作概况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检查的基本情况。资料核查、数据分析及现场检查涉及的排污单位数量、运维单位数量,检查发现的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二、检查情况

(一)自动监控安装联网情况

自动监控设施是否存在应装未装情况,安装位置的规范性,采样系统设置的规范性等。

(二)自动监控运行维护情况

运维单位是否按相关规定,定期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维护和开展比对监测、处理问题并规范记录等。

(三)自动监控数据应用情况

对自动监控数据的分析与审核情况,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和执法应用情况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通过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汇总、分析。

四、问题处理与整改情况

对被检查单位存在问题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查处情况,以及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结论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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