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环〔2022〕10号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转《嘉定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1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下达你单位,并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  万元。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二、你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为  2.50   万元。

三、2022年预算执行中,你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严格实行国家和本市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加大经费节俭力度。

你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会计核算和决算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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