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环〔2022〕7号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转《嘉定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批复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0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根据《嘉定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调整批复的通知》,现将你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调整批复如下:

一、2021年单位支出调整为 1,891.7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 1,891.7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 0 万元;其他财政资金支出 0 万元。

二、2021年调整预算执行要求

1、严格按照核准的单位预算,不折不扣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做好预算执行的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单位财务,并按规定进行收支核算。

3、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核准的部门预算,做好执行相关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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