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区环境监测站: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政班子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8日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要点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区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努力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紧紧围绕“抓环保、促发展、惠民生”工作主线,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坚持生态优先,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加快转型
紧扣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理念,抓好新一轮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倒逼作用,坚定不移地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1.全面启动新一轮五年规划、三年计划。对标新要求、高标准,编制完成《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明确在“产业优化、系统布局、污染防治、改革创新”等四个方面实施22大类任务举措,涉及重点项目39项,全年已启动项目38个,启动率97.4%。编制完成并全面实施第八轮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共设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等10个专项领域102个项目(其中市级项目75个,区级项目27个),总投入约为42.6亿元。全年,102个项目已全部启动,总投入10.5亿元,其中“完成1000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2个项目已完成。
2.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把准入关,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两高”项目源头防控的工作要求,在行政许可审批中强化“三线一单”约束,全年未批准任何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对于存量列入“两高”清单的企业,强化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要求。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5条生态环保举措。推进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我区13个104工业区块已有5个纳入环评联动范围。对重大产业和社会事业类项目实施专人跟班、动态跟进,有效保障了区公共卫生中心、瑞金北院二期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三是坚持“批项目、核总量”,对小微总量指标项目实施区级平衡并豁免审批,全年审核总量项目188个,其中豁免154个,占比超过8成。四是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区内20家环境信用好、治理水平较高的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根据本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情节轻微、未造成环境危害的134家单位开具了执法意见书,对15家轻微违法企业免予处罚,落实帮扶指导,促进企业总体环境守法守信水平不断提高。
3.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一是启动低碳示范建设工作,选取嘉定新城核心区“远香湖中央活动区”作为试点,完成了区域内碳排放现状调查、碳减排项目排摸与减排潜力分析,编制并发布了《嘉定新城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行动指南(试行)》,为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工作奠定基础,推动新城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二是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启动嘉定区“无废城市”创建申报和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专项规划编制,按照新固废法要求全面强化了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管理,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4.不断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深化完善区域联防联控,与太仓、昆山生态环境局共同签订了《嘉昆太三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嘉昆太三地共建“双碳”工作联动机制合作协议》,与安徽省安庆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打破区域壁垒,落实相关协议规定的各项联防联控联治执法等举措,形成长三角生态环境源头管控整治合力,共筑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格局。
(二)紧盯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攻坚久久为功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1.大气方面,全面完成《嘉定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1年任务清单》排定的47项任务。有序实施新一轮VOCs综合治理,新增完成治理企业数99家,累计完成368家。针对VOCs十大关键环节开展突出问题排查与整治工作,实施汽修行业废气提标治理,推进源头替代等全过程管控。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1479辆次、入户检查391辆次,淘汰重型柴油货车283辆,累计核发非道路移动机械标识牌8702块。加强扬尘污染在线监管,对1起工地扬尘在线监测数据超标行为立案查处并落实整改。积极开展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行动与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秋冬季大气专项执法和夏季臭氧污染攻坚行动期间,共检查企业109户次,立案处罚11起,共计处罚金额123.4万元。
通过持续努力,全年大气环境质量在“十三五”期末明显好转基础上继续向好,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为331天,同比增加7天,优良率为90.7%,同比上升2.2%;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
2.水方面,推进涉重金属企业整治工作,位于“198”地块3家专业电镀企业均已停产拆除,厂区范围内按安全利用要求完成复林,9家企业退出涉重行业,其余49家涉重企业均已完成规范化改造。持续开展水环境监测,对全区198个废水污染源在线排口在线数据进行审核和比对监测,对8个长江经济带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开展专项监测,对53条中小河道开展跟踪监测和考核监测。开展工业废水纳管排放达标评估,在区内4家污水处理厂开展进水超过设计标准情况评估基础上,对全区工业企业进行全面的排查,共完成339家企业的评估(复核)。编制《嘉定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由区政府正式转发实施。
全年水环境质量在“十三五”期末明显好转基础上保持稳定并进一步好转,3个地表水环境质量国考断面均达到III类水质,18个市考断面均达标,其中13个断面达到III类水质。
3.土方面,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强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共组织完成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82个、备案149个。根据市局要求不断完善嘉定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持续推进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一地一方案”,确保其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可控,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历史固废堆点的清理整治,顺利完成全国人大和市人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迎接工作。持续开展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收运监管,全年收运195家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102.52吨,收运隔离点生活垃圾1036.96吨。全年共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审核3277家,完成一般工业固废年报备案审核1058家,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备案134家次。
(三)突出标本兼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持续推进中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6项任务已完成13项,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中小河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3个项目持续推进。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5大类20项、41个具体整改事项中已完成38个事项,国考断面达标整治、污水处理系统能力不足、雨污混接混排改造等3个事项持续推进整改。持续推进交通噪声扰民等督察期间信访交办问题的处置,同时按要求开展督察交办件复核工作,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警示片问题整改方面,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联化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销号;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的嘉定区部分河道水体返黑返臭、垃圾残液违规排放问题已完成整改。2021市长江警示片交办的3个问题点位已完成整改2个,先农村污水溢流河道问题整治仍在推进中。聚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集中力量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通过项目化方式压茬推进15个专项行动,累计整改问题24948个,切实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的隐患,整治成效获得国家长江办肯定并总结通报。同时,落实“百日攻坚”行动15个专项的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整治成效。
(四)注重改革创新,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
积极落实《关于加快构建嘉定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要求,在责任落实、“三监”联动、社会参与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
1.不断完善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修订完善了《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并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实施,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体系。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嘉定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方案》《嘉定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考核方案》,将突出问题治理等工作纳入对街镇和村居的考核,进一步完善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监管和环境治理目标体系,从制度体系建设上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不断完善环境治理监管体系。一是深化“一网通办”。即办件事项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11个,辐射安全许可证新办、重新申领业务办结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二是强化环境常态监管。聚焦水、气、固废、土壤和辐射等领域,采用“条块结合”的“责任田”模式开展专项执法。通过大数据筛查、走航监测、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有效将科技手段应用于企业监察和环境违法问题的及时发现,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80批次,4623人次,现场检查企业3726户次,随机抽查企业423户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1件,罚款金额950.98万元,责令立即改正76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均按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完成结案42件。共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来访1652件,其中受理“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1275件,办结率100%。全年全区生态环境信访数量较2019年下降28.08%,信访办理满意度大幅提升。强化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排摸和案件办理,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起,涉案金额122.59万元。三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持续推进气站、水站、噪声和扬尘自动监测点位的建设工作,完成菊园空气自动站的建设及验收、徐行空气自动站的设备验收以及菊园地表水自动站站点的安装调试。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监督监测,在全市率先开展大气传感器网格化监测,全年共获得各类监测数据超8.2万个。启动智慧环保数据一期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对城市生态环境数据的实时获取、分析和预警预测。四是提升应急防范能力。完成重污染天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加大夜间应急值班强度和举报投诉处置力度。完成2021年度长江经济带涉危涉重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工作,共完成电子备案95家。持续推进环境风险源排摸及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全年共完成风险源入户排查462户,企事业应急预案备案464家。对辐射安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行核查,开展本辖区内辐射安全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移动探伤单位的风险防控。
3.不断完善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一是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主题,举办“六五环境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全区直接参与人数达到24800人。举办生物多样性日和低碳日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模式,举办多样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环保宣传培训工作范围不断扩大,重点对企业环保管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持证企业的证后管理工作、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辅助监管和上海市环境执法监测暂行规定等开展宣贯和培训。共开展各类环保培训54场次,培训3663人次。三是污染治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持续深入。13家污染治理设施单位通过网上预约、主动邀请等方式,开展向公众开放活动240批次,参观人数9701人。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嘉定基地和南翔污水处理厂入选上海市十佳优秀环保设施开放单位。
(五)深化管党治党,生态环境干部队伍提能增效
坚决扛起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四个意识”,持续增强“四个自信”,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
1.强化思想教育方面,一是抓好常态化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学习教育,深化意识形态“六责”联动,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山理论”,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研读探讨,共计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25次,各党支部开展各类专题学习43次,生态环保大讲堂21场次。二是抓好专题学习教育,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体要求,在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先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0次、“党课开讲啦”8次,参与集中学习培训党员838人次;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完成“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2个和重点发展项目4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61个,不断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和环保为民的实际行动。
2.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专题研究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形成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份清单”,召开全面从严治党第一次专题会议,签订《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推动责任传导到末端。通过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综合性责任项目,在严格队伍监管、规范流程再造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生态环境系统管党治党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3.推进“三不一体”建设方面,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大节日、重要时段通过发送廉洁提醒短信、组织观看警示片等措施加强警示教育。聚焦项目审批、行政执法、环境监测等廉政风险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共计监督检查8次,对12家企业进行了专项督察,对10家企业开展了回访,未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通过随机走访、现场检查、发放问卷等方式,深入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落实党纪政务处分送达、违纪党员回访等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警钟长鸣。
4.优化作风建设方面,将2021年定为“作风建设年”,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保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的实施意见》,通过开展政治引领、作风塑造、提能增效和凝心聚力四项工程,切实打造履职尽责、实干担当、创新作为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完成综合执法队伍制式服装更换,并开展制式服装队列展示,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聚焦疫情防控阻击战,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员、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到一线助力疫情防控,展现优良作风。
5.狠抓基层党建方面,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主题党日、学习交流、党建联建等组织生活贯彻全年,于12月完成支部换届。加强党员管理,按规范填写《党员手册》,按时足额收缴党费等。严把党员发展关,吸收优秀青年进党组织,今年预备党员转正1名,发展预备党员1名,确定党员发展对象1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鼓励各支部“比学赶超”,深挖各自优势,积极与政、企党组织联建联学联动,推进基层党建共融共治共享,形成党建优势合力。
二、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也是我区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力之年,生态环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抓环保、促发展、惠民生”,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用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更加坚持政治引领,努力实现干部队伍全面过硬
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六责联动”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1.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制度化、规范化推进中心组学习,坚持不懈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夯实理论基础。在局系统持续开展生态环保大讲堂活动,经常性的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干部队伍思想根基。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履责承诺,做好生态领域的形势研判和舆情应对,不断推动微信公众号、教育基地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2.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持续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把管党治党的全链条责任落到实处,强化精准分析政治生态能力,推动“三不”一体系统治理,凸显管党治党新成效。深入抓基层党建工作,结合各支部实际,科学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的管党治党举措,推动基层支部进一步集聚工作优势、凸显党建特色亮点。
3.放大“比学赶超”效应。面向全市学先进、找标杆、补短板、大比拼,有针对性地“走出去”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形成新举措、新成效。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在全局上下营造“击鼓催征、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激发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奋勇争先的竞争意识和精神状态。
4.巩固为民办实事成效。坚持将为民办实事作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发力点、落脚点。持续开展“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深入一线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站在群众立场考虑问题,切实解决困扰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小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更加坚持绿色低碳,积极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以绿色发展为主线,在污染源头进行有效把控,加快推进新城低碳发展示范区和“无废城市”建设。
1.低碳示范创建方面。加快推进新城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申报工作,及时启动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配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结构加快调整,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协同监管体系,逐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2.无废城市创建方面。加强“硬件”建设,在保障现有末端处置设施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及其他相关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为固废终端处置能力满足无废城市指标要求打基础。提升“软件”建设,围绕无废城市创建的54项指标,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体系建设。
3.绿色发展方面。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在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深入推进“三线一单”制度,根据“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做好分区管控。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不断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更加坚持精准治污,不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市实施意见,重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日常环境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蓝天保卫战方面。抓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编制2022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清单,重点推进VOCs深化治理及突出问题整治,完成剩余13家VOCs2.0企业治理任务。实施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和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修订,持续推进内部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监管、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秋冬季空气质量攻坚以及夯实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制度等重点任务。
2.碧水保卫战方面。全面启动和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完成不少于30%的入河(湖)排污口的排查、监测和溯源。持续推进污水治理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并持续巩固和提升涉重金属企业等点源污染整治成效。聚焦国市考断面,持续推进水质达标考核,持续抓、反复抓断面及周边河道治理工作,努力提升考核断面水质。
3.净土保卫战方面。全面落实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现场检查工作,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持续做好项目服务,推进固废备案工作全覆盖。
4.督察整改方面。扎实迎接好督察“回头看”这场大考。全面梳理两轮中央督察、市委督察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切实落实销项要求,组织开展重点问题现场复核,确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杜绝出现问题回潮现象。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精细管理与完善硬件相结合、事前预防与事后处置相结合,形成以“巩固成果、防控源头、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全面确保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四)更加坚持系统观念,加快提升治理能力精准高效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强化监管、监察、监测“三监”联动,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三监”联动方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落细固定污染源监管,推进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深度和广度,加强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执法手段的运用,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科学统筹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等所有现场检查任务。注重部门联动,科学建立大数据采集分析、违法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程序,明确启动现场检查的衔接机制,有力打击不法排污行为。不断提升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预警和风险隐患发现能力,持续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日常质量监管工作,提高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测水平和监测质量。
2.智慧生态建设方面,大力推进大数据、智慧平台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运用,完成嘉定区生态环境智能系统(一期)建设,加强对城市生态环境数据的实时获取、分析和预警预测。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加强对街镇和全勤网格考核,夯实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探索运用走航监测、遥感技术开展高效化监管执法,推动环境问题的源头发现和快速处置,加快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3.服务惠民生方面,注重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嘉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生态环保举措》,在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帮扶指导,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常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认真抓好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持续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紧盯五个重要指标不松劲,积极推动“一线通达”,提高信访处置效率。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等主题宣传,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