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环〔2023〕5号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转《嘉定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9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预算下达你单位,并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  万元。上述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二、你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为  2.00  万元。

三、2023年预算执行中,你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严格实行国家和本市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大力精简会议,加大公务活动整合力度,努力节俭“三公”经费和会议费

四、你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会计核算和决算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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