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下达你单位,并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7.60 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0 万元。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二、你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为 2.00 万元。
三、2023年预算执行中,你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严格实行国家和本市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大力精简会议,加大公务活动整合力度,努力节俭“三公”经费和会议费。
四、你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会计核算和决算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