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改善嘉定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上海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作为嘉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不折不扣、全力以赴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升区域污染防治能力,强化生态保护联防联治协同效应,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于嘉定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环境治理贡献嘉定力量。
二、工作目标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抢抓“十四五”关键期、窗口期,积极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性治理,推动嘉定区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稳定在85%左右,常规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系统整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思维,结合两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一轮市环保督察整改以及历年长江经济带和上海市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逐项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对上海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归纳梳理出的4大方面14个问题,分解为25项具体整改任务,严格对标对表,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期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整改,逐项复核,逐项销号,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并取得实效。
(三)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重点区域、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巩固形成长效机制,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1.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嘉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努力使生态绿色成为嘉定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标识、成为现代化新型城市最靓丽的底色,全力打造“创新活力充沛、融合发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人民生活充裕”的现代化新型城市。
2.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督察整改全区统筹,进一步完善区、镇两级整改工作领导和专班机制,切实把整改责任分解传导到各个责任单位、部门。加强督察整改部署推进,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牵头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层层抓好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协同发力。
3.不断强化整改工作督责问效。对督察“回头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将对照党纪国法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开展调查,全面厘清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切实做到从严整治、从严查处。同时,将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强全过程监督,对在整改过程中,导致整改进度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现象,严肃追责问责,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用高标准监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二)保持战略定力,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1.全力构建绿色生态空间。构建南北差异化、特色化的生态空间。南部地区逐渐形成以嘉青生态走廊、沪宁铁路生态廊道、嘉定环城生态走廊、嘉宝生态间隔带、沪宁生态间隔带、外环绿带和郊环绿带为主的生态网络空间;北部地区以嘉北郊野公园为基础,有序推进外冈郊野公园、嘉浏郊野公园、嘉宝片林建设,形成以田园、林地、河流与休闲都市农业相融合的自然原生体验型郊野地区,初步形成“南部联结成网、北部延绵成片”的生态空间体系。建设横沥河水岸文脉、苏河源公园、吴淞江沿线生态廊道,开放式建设口袋公园、休闲绿地,积极探索“生态+”、“公园+”模式。
2.严格落实新进企业准入前端把控。严格甄别拟引进产业类型,前移招商关口,加强源头管理。以低碳发展为导向,积极引进环境友好或经处理后可“零排放”的绿色企业;严格控制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排放等高耗能、高污染单位准入资格,倒逼企业加快绿色转型。
3.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调整对象由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项目进一步转向低技能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企业,重点推动化工、涉重金属、一般制造业等行业生产清洁化、改造循环化、利用资源综合化。聚焦低效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持续推动重点区域的产业结构升级和空间布局优化,引导资源高效优配,推进产业能级提升。筑牢高端制造业主阵地,以推进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打造“国际汽车智慧城”和长三角新能源智能汽车“硅谷”为契机,构建以汽车“新四化”、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等千亿级产业和在线新经济为引领的新动能体系,以创新引领汽车产业升级发展,加快推进汽车新能港、嘉定氢能港等产业载体建设,不断扩大汽车产业优势。
4.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要求,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高固废管理精细化水平。按照优先源头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全过程无害化原则,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5.积极推动新城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根据本市低碳示范创建要求,选取嘉定新城远香湖区域开展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申报工作,通过“减碳源+增碳汇”两大核心减排路径,重点推进创建区域内能源、建筑、交通等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打造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群,推动“国家智慧交通先导试验区”建设,为新城建设发展提供示范引领。
(三)坚持系统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VOCs源头替代和末端治理,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完成第二轮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强化排放监管;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深化工地、码头堆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等扬尘污染防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大问题企业执法力度;依托网格化管理,持续加强餐饮油烟、汽修废气等社会源大气治理。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和“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完善河湖长制,推进4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善水质监测预警体系,推进重点湖泊富营养化治理;落实重点跨界水体联保联治,开展新一轮雨污混接整治,推进初雨调蓄设施建设,开展泵站放江综合整治,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企业及园区、农业面源、船舶等污染治理;加强应急取水口及上下游周边区域环境监管,防范环境风险,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3.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围绕《上海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各项主要任务,保障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得到安全利用。深化农业生产监管和污染预防,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水平,稳步开展农产品绿色基地建设,持续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强化畜禽粪污还田过程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及其包装废弃物监管,动态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强化工业污染源头预防,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加强部门沟通,促进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一商”地块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优化建设用地规划及准入管理,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修复和后期管理,强化治理修复过程监管;逐步完善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
4.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坚持底线思维,严守安全红线,把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不断提升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水平。加强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预警和风险隐患发现能力。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确保及时妥当处置环境安全、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
(四)聚焦重点问题,全力补齐生态环境领域短板
1.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并通水;完成安亭污水厂通沟污泥站和南翔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日扩建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娄塘污水管网系统改造和浏翔公路污水管道改造建设;有序推进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大力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切实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2.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以房管企”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执行,突出“人防+技防”,持续巩固违法违规企业的整治成效。组织开展废品回收站及两网融合中转点等领域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采取督促指导、规范手续、完善设施等措施,确保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开展危废产生企业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产废企业危废管理。
3.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推行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建居住建筑推广精装修,建设绿色工地,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践行简约适度生活方式,倡导商品“简包装”、“无包装”,加大净菜上市力度,降低湿垃圾产生量;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开展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管理,完善工业固废申报、规范台账记录,督促产废单位落实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充分运用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产生单位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在线备案。
(五)深入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1.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针对重点区域加强监管力度,着力提高环保执法威慑力,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环境违法企业“严处罚”,严惩违法排放、倾倒填埋污染物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执法部门协同,完善联合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配合制度有效落实。针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复杂问题,开展联动执法、综合执法,进一步形成执法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严格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最大限度提高破坏环境成本。
2.构建环境智慧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持续深化普及全程网上申报和不见面审批的应用场景建设。持续增强服务能力,鼓励专业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参与全区各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推动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排放、产业园区特征污染物监测智能化,积极构建覆盖全面、流程规范、时效保障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网络体系。
3.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证后执法监管。强化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的协同联动,建立与排污许可相衔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保证执法有力度又不失温度。通过无人机、在线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优化非现场执法检查水平。
4.推动区域协同防治。深入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优化整合生态环境综合管理要求,推进区域环境监管“三统一”机制建设。探索和强化嘉昆太水资源联防、联控、联保机制,推动三地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跨区域内企业环境处罚、行为信息共享,提升环境执法信息的公开性和应用于金融等部门的效力性。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嘉定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镇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负责具体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各相关部门、各街镇成立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部署、抓落实、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办调度。由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牵头,通过挂牌督办、定期调度等方式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做到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实现闭环管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现场核查,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予以通报、督办、约谈,确保整改工作出实效。
(三)强化问责追责。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贯彻生态文明责任规定不力、未完成环保重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在官方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及时公开督察整改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强化舆情跟踪,做好舆论引导,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企业,加大曝光力度。全区整改情况将在督察情况反馈后6个月内正式上报市委、市政府,并通过区级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要以督察整改情况公开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群众环保意识,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嘉定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嘉定区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督察指出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项目1.1中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督察发现,嘉定区虽已落实中小河道督察整改“一河一策”,取得一定整改成效,但整改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入。一是部分河道水质仍有反复。嘉定区2021年1-12月中小河道水质监测数据中存在17次劣V类断面数据。二是污水直排河道问题依然存在。南翔镇群宝建材有限公司、马陆镇上海奥泽涂料有限公司是第一轮市级督察信访交办点位,现场复核中均发现有排口旱天排河。三是部分河道被侵占。菊园街道庞家村河、蔡家村河、高陆河等3条河道被施工单位擅自筑坝施工;嘉定工业区南庙泾河约180米河段被建设施工单位未经相关填河手续填埋。第一轮市级督察指出的河道被堵塞问题的类似情况依然存在。四是部分河道疏浚底泥整改不严不实。嘉定区第二轮中央督察销项材料中提到,11条河道疏浚底泥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农用地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调阅资料发现,管路河疏浚底泥铜浓度超过相应标准筛选值2倍。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相关街镇
整改目标:完成中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打击涉河违法行为,确保水质稳定不反复。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1.落实水质稳定达标措施。编制17条水质反复河道整治“一河一策”,于2023年2月完成“一河一策”编制,并逐项落实整治措施,于2023年12月完成整治,实现水质稳定达标;(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安亭镇、南翔镇、江桥镇、外冈镇、新成路街道、真新街道)
2.强化污水直排河道问题整改。已完成南翔镇群宝建材有限公司、马陆镇上海奥泽涂料有限公司存在的排口旱天排河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交通委、南翔镇、马陆镇)
3.加强涉河项目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道行为。对菊园新区庞家村河、蔡家村河、高陆河3条河道以及嘉定工业区南庙泾1条河道被施工单位擅自筑坝施工行为进行立案处置,责令施工方于2023年4月底前拆除坝基,恢复河道原貌;(责任单位:区水务局、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
4.规范处置河道疏浚底泥。一是检测管路河排泥场底泥。参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管路河泥塘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规范处置管路河底泥;二是规范中小河道疏浚项目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全过程规范消纳疏浚底泥的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一是强化河湖长制履职,落实“周暗访、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制度;二是强化河湖长制培训,通过“嘉定河长微课堂”开展河湖长制培训;三是强化河湖水质管理,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四是加强监管执法,按照从严、从高、从紧标准,加大涉水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持续保持对涉水违法行为执法的高压态势。(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项目1.2.1扬尘污染控制不力问题依然存在(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问题)。督察发现,2022年1-8月,嘉定区PM2.5和PM10落后全市平均水平2微克/立方米,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水平排名全市靠后,整改不到位。一是建筑工地仍然普遍存在防扬尘措施不到位问题。马陆镇嘉闵高架路建筑工地、江桥镇上海深渝江桥北社区项目工地内,防扬尘措施缺失,无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或设备损坏;菊园新区嘉唐公路工地内,大量裸土未覆盖。二是混凝土搅拌站整改不到位。华亭镇上海青蚨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搅拌站为第一轮市级督察整改点位,物料传输带和物料堆场仍未采取密闭防扬尘措施;外冈镇上海楼诚装卸运输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存在应装未装或设置不规范问题。
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街镇
整改目标:督促相关问题工地、企业落实即知即改,建立健全建设领域扬尘监管体系。
整改时限:反馈问题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3月底前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通知》。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马陆镇嘉闵高架路建筑工地已在车辆进出场地作业时配备并使用雾炮设备,规范使用扬尘在线监测设备,9月22日已完成整改;(责任单位:马陆镇、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
江桥镇上海深渝江桥北社区项目已完成扬尘监测设备整改,落实裸土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扬尘防治措施,9月26日已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江桥镇)
菊园新区嘉唐公路工地已落实裸土覆盖、洒水抑尘等扬尘防治措施,9月24日已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菊园新区)
上海青蚨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搅拌站已对改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裸土进行覆盖,9月22日已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华亭镇)
上海楼诚装卸运输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已重新设置扬尘监测设备位置,9月25日已整改完成。(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外冈镇)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1.宣传引导,发挥企业自主动能。进一步加大对建筑领域企业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贯力度,通过首次监督告知、观摩引领、创优示范等方式,全面提升我区建筑业易扬尘单位环保意识,助力发挥企业扬尘管控自主动能;(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2.完善手势,提升一线监管效能。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统一扬尘污染防治监管手势,营造扬尘污染管控高压态势,提高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责任,全面提升本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项目1.2.2扬尘污染控制不力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码头堆场防扬尘措施不到位)。嘉定工业区上海众源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码头,防扬尘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外冈镇汇宝路多个原码头堆场内,砂石料遮盖不全。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各相关街镇
整改目标: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我区码头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全区码头企业环保水平;强化码头管理和常态化执法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上海众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已更新防扬尘设备,确保设备运转正常;(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外冈镇汇宝路多个原码头堆场相关问题:经排摸,该区域有上海蓝水化工有限公司(汇宝路333号)、上海强能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汇宝路555号)两个点位存在相关问题。上海蓝水化工有限公司因部分堆场涉及违法用地,码头堆场于10月开始复垦,目前已完成整改。同时已要求企业负责人做好降尘工作,配备相应的降尘设备并做好记录,运输车辆进出做好冲洗工作,不得带扬尘上路;上海强能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因西侧场地涉及违法用地,于8月实施复垦,目前已完成施工,现场裸露废钢已用绿皮遮盖。同时要求码头负责人做好运输车辆进出时做好冲洗工作,不得带扬尘上路。(责任单位:外冈镇)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加强区内码头从业人员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全区码头日常管理和常态化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回潮;加强联勤联动,定期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及属地街镇开展嘉定区码头环保及安全相关事宜联合检查;强化通报移送机制,畅通信息对接渠道,对各类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相关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移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街镇,形成闭环。(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街镇)
项目1.3.1固体废弃物监管整改落实不到位(新城污水处理厂3块区域历史遗留污泥长期堆存)。厂内2块区域的堆土由新城污水处理厂自产处理脱水污泥4万余吨和运自江桥生活垃圾焚烧炉渣5万余吨掺混构成,未做防渗防流失等措施;厂外1块区域堆土紧邻河道和农田,占地面积约为3300平方米,体积约为1万立方米。这3块区域堆放时间超过10年,堆土重金属锑、钴浓度超出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嘉定城投下属的新城污水处理厂作为处置责任主体,尽管采取了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但重视不够,问题长期未解决。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城发集团、区生态环境局、外冈镇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新城污水厂历史堆泥。
整改时限:2023年9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2022年10月上旬已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对3块区域的污泥土堆及周边区域开展场地调查。(责任单位:区城发集团)
2022年11月底前已完成探勘及调查,出具详勘报告、工可报告的送审稿。(责任单位:区城发集团)
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备案稿,确定最终处置方案。(责任单位:区城发集团)
计划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确定污泥的处理处置单位。(责任单位:区城发集团)
计划于2023年9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污泥处置。(责任单位:区城发集团)
项目1.3.2固体废弃物监管整改落实不到位(建筑垃圾乱堆放问题依然存在)。安亭镇嘉松北路马宅桥附近13户农户拆房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及时清运;南翔镇嘉好路南侧嘉闵高架西侧空地、江桥镇杨桥物资五金再生有限公司附近高压线下,均有建筑垃圾堆放,无监管措施。
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嘉定分局、区交通委、各街镇
整改目标:进一步强化本区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工作,杜绝违法违规处置行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安亭镇嘉松北路马宅桥附近13户农户拆房垃圾、南翔镇嘉好路南侧嘉闵高架西侧空地、江桥镇杨桥物资五金再生有限公司附近高压线下建筑垃圾均已清运处置完成。(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1.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源头申报、卸点备案等手续,加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运输车辆做到“两点一线”,杜绝建筑垃圾偷乱倒等违法行为的产生;(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2.强化主动发现手段。利用市、区两级遥感测绘技术,主动发现建筑垃圾疑似问题点位,落实街镇管理部门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减少建筑垃圾乱堆放等问题;(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3.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合力打击建筑垃圾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嘉定分局、区交通委)
项目1.3.3固体废弃物监管整改落实不到位(废品回收站管理不到位)。南翔镇上海闵建废旧金属回收公司、上海堡葫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多个场所内发现非法堆存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
牵头单位:区商务委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嘉定分局、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整改目标:全面清除“散、乱、污”等违法违规废品回收站点;建立管理到位、规范有序、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南翔镇上海闵建废旧金属回收公司、上海堡葫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多个场所内非法堆存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均已清运处置完成。(责任单位:南翔镇、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公安嘉定分局)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建立健全废品回收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牵头协调、加强巡查,会同相关部门履行促进废品回收和加强废品回收管理的职责,全面加强对废品回收站的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对废品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根据职责会同相关部门打击无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治安管理,重点对含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的企业违法犯罪线索开展排摸,组织力量对线索开展核查侦办,对违反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规定和收购禁止回收物品的企业,按照规定予以处理;(责任单位:公安嘉定分局)
督促整治消防设施配套不齐全、消防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和应急通道不顺畅等问题,确保用电、用火安全;(责任单位:区消防支队)
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废品回收站进行日常排查登记;负责本街镇废品回收行业清理整治行动,督促经营主体及时整改违法违规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镇)
项目1.3.4固体废弃物监管整改落实不到位(两网融合中转点管理不到位)。南翔镇两网融合中转点等多个场所内发现非法堆存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
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整改目标:规范两网融合中转站管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南翔镇两网融合中转站已停业整顿;现场发现非法堆存的废机油桶已落实规范处置。(责任单位:南翔镇)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针对督察“回头看”发现的废机油桶违规存放等环保问题落实专业环评单位对全区两网融合中转站进行全面核查,坚决杜绝两网融合中转站出现危险废物违规存放;(责任单位:各街镇)
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属地街镇等部门定期进行执法监督和专业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项目1.3.5固体废弃物监管整改落实不到位(企业危险废物监管不到位)。徐行镇上海嘉定精工模具厂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南翔镇静唐路590号汽修店现场发现有货车非法回收废机油桶。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各街镇
整改目标:完成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加强危废日常监管,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上海嘉定模具厂露天堆放的危废已转移至危废仓库贮存,并根据现有危废实际存放量,完善危废台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徐行镇)
南翔镇静唐路590号汽修店发现的货车非法回收废机油桶行为已取缔。(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南翔镇)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要求,消除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打击汽修行业非法转移废机油、废机油桶等行为,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各街镇)
项目1.4“散乱污”企业和“厂中厂、园中园”现象整改不彻底。嘉定区在督察整改中报告已全面排查并分类整改了852个项目,督察发现,相关问题出现回潮,个别点位问题突出,属地监管不力,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华亭镇上海捷成云石有限公司场地内为“厂中厂、园中园”,内有30多家租赁的石材加工企业,该厂区无排污许可证,废气、粉尘收集装置不齐全或未开启,粉尘污染严重。调阅资料发现,该厂区原为督察整改中规范类整治点位,相关属地在日常巡查中已发现该厂区问题,未及时上报区有关部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违规排污、环境污染现象屡禁不止。收到责令停止生产要求后,该厂区为逃避监管,白天关门,夜间依然偷摸生产,问题突出。华亭镇上海烨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现场环境脏乱不堪,无除尘措施,粉尘污染直通厂房外环境。徐行镇前曹公路沿线在嘉定区督察整改中已整改多处“两违”项目,督察发现,前曹公路657号依然存在“厂中厂、园中园”现象,其中上海英祁塑钢制品有限公司为“两违”项目。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华亭镇、徐行镇及其他相关街镇
整改目标:确保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两违”问题的企业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
整改时限:2023年6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对上海捷成云石有限公司厂区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关停并陆续清退场地内的其他石材加工企业;对华亭镇上海烨加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已落实整改;徐行镇前曹公路657号园区已落实环境整治工作,园内的上海英祁塑钢制品有限公司喷涂设备及生产线已清退。(责任单位:华亭镇、徐行镇、区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1.强化日常巡查。各街镇积极组织开展两违整治检查,确保前期环保违法违规企业整改到位,保持整改长效。结合固定源监管、排污许可证管理、三监联动等工作机制,各街镇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空置厂房尤其是“厂中厂”、“园中园”厂房的招租管理,做到管理关口前移,及时掌握园区内“两违”企业动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上报处置;(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2.加强宣传培训。开展环保法规和政策培训宣传,加强对产业园区、经济城环境管理人员在环评管理、环保治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环境管理能力,增强企业环保底线思维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二、常态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
项目2.1建设行业联动监管执法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第一轮市级督察整改中,嘉定区报告已建立联动监管执法长效机制。督察发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管环保”意识不强,长效机制未起到有效监管作用。菊园新区JDC1—0501单元住宅项目尚未取得许可证且未进行报监手续,即开展施工作业,无防扬尘措施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堆土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区建管委以未报监为理由未纳入日常监管。真新街道上海建工一建集团工地开工3个月以来,区建管委下属建管中心和街道每月开展现场监管,现场检查时,发现依然存在防扬尘设备未开启、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设置不规范等众多问题,扬尘污染严重。调阅资料发现,区建管委未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对混凝土搅拌站虽然开展了联合现场检查,但针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不精细、不全面。另外,督察过程中,现场发现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普遍存在停工停产现象。
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委
责任单位:相关委办局、街镇
整改目标:确保点位问题整改闭环,健全完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联合防治长效机制。
整改时限:已全部完成反馈问题点位整改,2023年6月前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菊园新区JDC1—0501单元住宅项目涉嫌无证施工,已对其立案处罚,共处罚金额40518元,同时该项目已做好堆土覆盖工作、安装围墙喷淋、落实沉淀池及车辆清洗设备等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并已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10月8日已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菊园新区)
真新街道上海建工一建集团工地已安装启用围墙喷淋装置,并新增一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9月30日已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真新街道)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1.加强扬尘监管力度。持续做好扬尘污染日常监督工作,在以往开具整改通知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如有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存在重大扬尘污染情况,及时抄告区城管执法局进行执法处置;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扬尘管控联动执法力度,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形成《关于加强本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监督执法协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动监管、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扬尘管控为出发点,以建筑业全面管控为落脚点,区建设管理委计划针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建筑垃圾及渣土处置管理、取水排水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等多个部门建立嘉定区建设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齐抓共管,下好建设行业监管“一盘棋”。(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
项目2.2雨污分流、控源截污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嘉定区虽已按照督察整改要求制定了《雨污混接混排整治专项行动长效管理方案》,但企业、沿街商户和小区污水未纳管排放或违规排入雨水管现象依然较多,区、镇排水管理部门巡视检查力度不够。督察发现,嘉定镇街道上海嘉定华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含油污水流入雨水井,雨污水管网混乱;小囡桥城中路小区原已完成雨污混接改造,但居民楼又私设数根排水管,向市心河排放生活污水。华亭镇中黄姑塘多处雨水口雨污混排。马陆镇上海好武贸易有限公司铝合金回收区域污水通过雨水井盖上开洞直排。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相关街镇
整改目标:落实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推进雨污分流、控源截污长效机制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2023年6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督察发现的4项问题,3项已完成整改。剩余1项涉及华亭镇中黄姑塘雨污混排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通过实施末端截污,落实问题整改,预计于2023年6月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嘉定镇街道、华亭镇、马陆镇)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长效机制落实。区级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行业指导和日常检查;各街镇履行排水设施属地主体责任,加强辖区内居民小区、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等雨污水规范接管的监督管理;区镇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加强排水设施维修养护管理,优化管理方案,通过对第三方养护企业实施抽查考核机制,提升排水设施养护质量。(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相关街镇)
项目2.3部分街镇“网格化+环保”巡查发现联动监管长效机制和以“房”管“企”监管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到位。为巩固“两违”督察整改成效,嘉定区明确街镇、村居两级监管责任人,要求村居厂房监管责任人定期开展全覆盖巡查并上报街镇。督察发现,属地巡查监管不力,问题出现回潮。华亭镇上海溯茜建材经营部露天作业,砂石原料裸露堆放,无防尘措施,现场污染严重,且该点位作业地块原为第一轮市级督察已整改的“两违”点位,该地块内还有一处露天木材加工窝点。督察还发现,马陆镇横仓公路2588号物流园区为多鲜乐公司未竣工厂区,荒置多年,厂区内藏匿多家违法违规混凝土块破碎单位、黑混凝土作坊、非法制砖窝点、违规散装水泥分装作坊,该场所经营已有数月,无粉尘收集处理装置,现场污染严重,属地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相关街镇
整改目标:“两违”问题的企业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强化属地监管机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华亭镇上海溯茜建材经营部已关停并清理场地内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对马陆镇横仓公路2588号物流园区内的违法违规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已清退。(责任单位:华亭镇、马陆镇、区生态环境局)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在以“房”管“企”监管责任人制度的基础上,各街镇进一步细化街镇、村居“最小单元”环境治理的网格管理模式。加强对街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巡查内容和标准,强化“网格化+环保”的巡查发现联动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效,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运中心、相关街镇)
项目2.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嘉定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不到位,运维力度有待加强。一是部分站点出水水质不达标。马陆镇10座2010年前建成、执行二级出水标准的站点中,2座出水氨氮超标(大宏村羌家站、大裕村朱家站);安亭镇4座2018年建成、执行一级B出水标准的站点中,1座出水氨氮、总磷超标(邓家角村1号站),2座出水总磷超标(邓家角村2号站和钱家村2号站)。二是部分站点运维管理不到位。安亭镇钱家村1号站设施故障;马陆镇大宏村羌家站管道破损老化,且该镇多座站点的人工湿地内杂草丛生;外冈镇周泾村东洪宅站地下集水池无水流动,但出口处却有水排放。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
整改目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长效管理。
整改时限:2023年4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针对安亭镇、外冈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不达标、站点运维管理不到位问题,已加强设施维护、强化人员培训,经复测,出水水质达标,已完成整改;计划于2023年4月之前完成马陆镇大宏村羌家站、大裕村朱家站两座站点提标改造。(责任单位:区水务局、马陆镇、安亭镇、外冈镇)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强化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区镇”两级监管,区级部门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水质监测,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各镇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压实养护单位养护责任,每月开展水质监测,提升设施完好率和出水达标率;(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
推进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围绕“两个达标”和“五个规范”要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管理;运用线上巡检系统,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发现、响应、处置、监管”农污管理养护工作闭环,提升监督管理效率。(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相关镇)
项目2.5打击非法加油点行为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督察整改以来,嘉定区虽已开展多轮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非法加油点专项行动长效管理方案》,但相关问题仍然出现回潮,区市场监管局与有关部门形成打击合力的力度不强,部分街镇网格化常态化摸排不到位。督察发现,菊园新区上海凌川物流有限公司砂石堆场处存在报废车辆经改装后用于储存加油,现场发现大量非法加油证据,加油车附近雨污水最终流入方泰周泾,采样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超标,非法加油行为和环境污染现象严重。马陆镇立澄路仓场东路附近点位内设有撬装加油站,未经内部加油站备案,为非法加油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经委、公安嘉定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支队、各街镇
整改目标:完善非法加油点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各部门、各街镇形成整治合力;加强网格化常态化排摸工作,切实提高发现率,及时发现、打击非法加油行为。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持续巩固。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针对菊园新区上海凌川物流有限公司和马陆镇立澄路仓场东路附近两处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点位,菊园新区和马陆镇已落实属地责任,完成点位清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菊园新区、马陆镇)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1.及时完成修订《非法加油点整治专项行动长效管理方案》。根据应急管理部、工信部、公安部等10部门2022年第8号公告:“决定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公告自2023年1月起施行。区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委办局根据公告内容及市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适时修订《非法加油点整治专项行动长效管理方案》,明确相关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各委办局)
2.成立工作专班,完善线索抄告、重大事件磋商等信息沟通机制,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持续打击非法加油行为。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在现有“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以块为主”的分工合作机制和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完善线索抄告机制,重大事件磋商机制。通过工作专班畅通各部门间信息传递、办结反馈的渠道,实现重要事项、重点点位处置有效沟通协商,统筹兼顾,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持续打击非法加油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联合公安机关共同办理,追根溯源,截断非法加油点油品来源;(责任部门:各委办局、各街镇)
3.加强常态化排摸,定期开展督查,确保排摸工作做实做细。区交通委、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消防支队和区国资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区属国有企业分别开展排摸,各街镇落实属地责任,充分运用“一网统管”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网格员和志愿者作用,开展辖区常态化排摸,各责任单位在每月25日前通过政务网向区市场监管局报送《排摸情况表》;工作专班每两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开展一次实地督查工作,并将各责任单位《排摸情况表》报送情况和督查结果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镇)
4.加强内部撬装加油装置备案管理。就市经信委等6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撬装柴油加油装置指导服务的通知》在现有已向各街镇宣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文件精神解读,明确设立的必要条件及流程等,如有企业咨询,耐心做好宣传解答;(责任单位:区经委)
5.加强企业自备加油站点监管。将依法设立的企业自备加油站点纳入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开展相关油品质量抽测,依法从严打击企业自备加油站点油品超标违法行为,并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关管理部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6.加强非法加油运输车辆监管。对发生的无证运输车辆从事成品油运输违法行为,严查深究,除对当事人和运输车辆处罚外,加强对车属公司的追究,同时对到“非法加油点”加油的营运车辆及企业从安全层面加强检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的追究力度。针对非法改装的加油车辆,在处罚车辆的同时,对参与车辆改装和车辆年检的单位进行溯源查处,对非本辖区的企业运用交通执法总队执法大平台,做好通报处理。(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公安嘉定分局)
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
项目3.1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工程推进滞后。调阅资料发现,嘉定区2019 年除真新街道外的售水量已达到了53.5万吨/日;目前嘉定区拥有新城、安亭、大众、南翔4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约为42.5万吨/日,2021年四厂年处理量折合平均43.6万吨/日,进入外排系统污水量为7.7万吨/日。第一轮市级督察和第二轮中央督察均指出嘉定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督察整改方案中,原已明确2020年完成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后调整为2021年底前完成;目前,该工程再次延期至2022年底完成,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另外,按照市级督察整改方案,目前嘉定区4家污水处理厂污泥运往上海漕泾电厂掺烧处置,嘉定区“十四五”规划中已明确2023年建成独立焚烧的污泥处置厂,污泥处置能力建设需加快推进。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上海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区城发集团
整改目标:加快环保基础工程建设,提升污水污泥处理能力。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2022年12月底完成安亭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实现通水目标。(责任单位:区水务局、上海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完成污水厂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建成后投入运行,污泥处理能力为140tds。(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发集团)
2022年12月底全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2.5万吨/日。(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项目3.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不够。第一轮市级督察整改方案中明确,2020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嘉定区已报告完成整改。嘉定区“十三五”污水规划中也提出2020年达到85%处理率。调阅资料发现,目前嘉定区43483户农户中,已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工程的为33392户,处理率仅为76.8%,尚有44个村未完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需进一步加快推进建设。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街镇
整改目标: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推进规划保留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规划保留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储备和资金配套,确保到2025年底规划保留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基本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马陆镇、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嘉定工业区)
(二)推进平移及上楼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于三年内无平移或上楼计划的村庄,在2025年底前落实源头治理;对于三年内计划平移或拆并上楼的村庄,落实污水末端治理或污水抽运等生态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马陆镇、安亭镇、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嘉定工业区)
项目3.3通沟污泥处置设施、圩区工程、污水管网等系统工程建设滞后。第一轮市级督察整改方案中,已明确要求在2020年完成安亭通沟污泥站建设工程和蕴藻浜以南圩区21座泵闸建设工程;2021年完成浏翔公路污水总管改建工程,解决北部污水输送能力不足问题。时至督察进驻时,安亭通沟污泥站仍未完成建设,圩区工程仅完成15座,尚有6座未开工,浏翔公路污水总管改建工程尚未开工,整改总体进度滞后。另外,调阅资料发现,嘉定区娄塘老镇依然为配套管网空白区。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上海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嘉定工业区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滞后项目建设。
整改时限:2025年6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2023年8月完成安亭通沟污泥站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上海安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完成蕴藻浜以南圩区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规划资源局)
2023年12月完成浏翔公路污水总管改建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2023年12月完成嘉定工业区娄塘路、南新路、坝桥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嘉定工业区)
四、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项目4.1.1企业污染防治主体意识不强(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安亭镇上海英琦金属涂装有限公司喷涂车间未密闭,VOCs无组织排放;南翔镇诚悦家具木材切割作业除尘设备未开启,粉尘污染严重;外冈镇上海延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镇
整改目标:深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安亭镇上海英琦金属涂装有限公司不涉及因喷漆车间未密闭导致的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同一地址的上海弘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向英琦公司租赁部分厂房,该厂房属于违章建筑)存在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已关停。南翔镇诚悦家具、外冈镇上海延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已规范使用相关废气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1.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涉VOCs和粉尘排放的企业开展废气收集情况、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相关台账记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街镇)
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宣贯培训,夯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依托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街镇)
项目4.1.2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企业在线监测管理不规范)。嘉定工业区上海太平国际货柜有限公司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故障,企业既未停止生产活动,也未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整改目标:开展行业分类帮扶及技术指导,要求企业完善和规范台账和在线监测设备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长效管理效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上海太平国际货柜有限公司已完成故障排查,及时更换故障设备,恢复在线监测设备正常使用;持续加强工作人员教育引导,规范在线监测设备突发故障处置流程,杜绝擅自操作或不规范操作引发的数据异常;完善和规范运维和危废台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嘉定工业区)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1.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的监管效能。进一步引导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不断增强环境守法意识,抵制弄虚作假,进一步提升在线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2.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运维单位的沟通对接,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台账;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长效管理效果,积极开展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检查工作。持续提升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和自动监控数据质量,严厉打击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和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项目4.1.3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悬挂环保标识现象普遍存在)。嘉定工业区两网融合中转站、江桥镇槎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多处场所内均发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悬挂环保标识。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商务委、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整改目标:加强部门联动,督促相关企业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环保标识申领及悬挂工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整改措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对嘉定工业区两网融合中转站、江桥镇槎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场所内发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悬挂环保标识情况,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委办局、相关街镇)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1.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绿化市容、商务、建管、交通、农业农村、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在本区固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悬挂情况进行排查,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机械申报登记、环保标识申领及悬挂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即知即改;(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镇)
2.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发挥行业协同管理和属地管理作用,将政策指导与日常巡查检查相结合,夯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镇)
项目4.1.4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市政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上海迅盈市政公司作业车辆在浏翔公路路面直排废水,废水颜色呈黄色。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各街镇
整改目标: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收到浏翔公路道路清扫作业车在路边直排废水的问题反馈后,即对问题开展核实调查。问题反映的上海迅盈市政公司作业车辆沪ET1257为浏翔公路清扫作业车,已责成该单位对浏翔公路作业车辆在路边直排废水情况做如实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调查处理。同时对上海盈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根据《嘉定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区管公路养护考核办法》(嘉交建〔2021〕3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管养路段被市、区政府、上级委办局点名批评的,经查实负有责任的每次5000-20000元),决定顶格处理,扣除养护经费20000元并通报批评,同时责令该养护单位在季度养护工作例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布置与中心签约的五家道路养护单位对车辆、设备开展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落实开展检查。一是对车辆必须严格检查,符合规范作业相关条件下才能投入使用;二是对作业车辆必须开展定期检查,发现作业车辆零部件有缺损影响使用的必须立即维修,维修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加强道路养护作业规范化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各道路养护单位对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学习,要求各区管公路养护单位对照标准化道路清扫要求,推进嘉定区区管公路养护的标准化作业落实。(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项目4.1.5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环卫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上海安亭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车辆冲洗处集水坑淤积大量湿垃圾残渣。
牵头单位:区绿化市容局
责任单位:区城发集团、各街镇
整改目标:优化环卫作业车辆洗车作业模式,提高车辆保洁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夯实环卫作业单位环境管理意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已在安亭环卫作业单位车辆清洗区域集水坑处加装过滤格栅网,避免垃圾残渣淤积,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影响。(责任单位:区城发集团)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1.优化车辆清洗作业模式。已完善车辆清洗作业流程,增加车辆清洗中散落垃圾残渣的清理频次,减少残渣滞留时间,确保冲洗场地每日清理整洁;(责任单位:区城发集团)
2.加强洗车场地环境管理。对作业人员开展车辆清洗培训,落实保洁责任,规范冲洗作业,减少污染源产生;强化对车辆清洗和场地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洗车场地环境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区城发集团,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项目4.2.1餐饮投诉点位量大面广,监管精细化水平不高。督察发现,徐行镇前曹公路巴蜀鱼庄等多家餐饮油水分离器未使用。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
整改目标:对问题点位实施整改,举一反三,加强餐饮业油水分离器使用长效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巴蜀鱼庄(徐行镇前曹公路163号),该餐馆油水分离器已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油烟罩及其管道的油渍已由专业清洁公司进行清理;已要求其规范使用油烟净化器,做好油烟净化装置的运维记录并妥善保存。(责任单位:徐行镇、区市场监管局)
宫宵酒家(徐行镇曹新公路1350号),该餐馆两个油水分离器管道已接通,正常使用;该商户已将墙体排口修复完毕,油水分离器安装到位,经确认可以正常使用;已要求规范使用油烟净化器,做好油烟净化装置的运维记录并妥善保存;已将破损的污水井壁修复完毕,盖上井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徐行镇)
川香楼火锅(徐行镇曹前公路161号),油水分离器已经规范安装。(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徐行镇)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根据2021年1月11日《嘉定区餐饮单位废弃油脂管理专题会议》纪要,针对油水分离器安装使用,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具体如下:
1.规范油水分离器安装。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餐饮许可发证管理,规范餐饮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到位,落实餐饮单位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镇属地政府加强小餐饮备案单位管理,严格按照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基本要求》,规范小餐饮备案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到位。(责任单位:各街镇)
2.落实长效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研判。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城管执法局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每季度将日常管理情况相互报送,以便形成信息研判、工作互补、协调联动,如需区食药安办协调的问题书面上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食药安办)
3.开展督查督办,加强发现处置和线索移送。由区食药安办、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城管执法局轮流牵头,开展督查督办,对发现问题按照各自职责处置。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各自职责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置。涉及犯罪的,由各职能部门与公安部门进行行刑衔接。(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责任意识。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和区水务局结合日常检查,加强餐饮单位环保意识宣传教育,督促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
项目4.2.2汽修行业投诉点位量大面广,监管精细化水平不高。菊园新区上海嘉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废油漆桶、废零部件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废气管道未合规设置监测孔。新成路街道上海欣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环保台账不全。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街镇
整改目标:加大对汽修行业企业的指导,提高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产废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点位整改
菊园新区上海嘉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调整危废仓库设置,按要求设立标识及台账记录,确保危废合规存放;按规范要求重新开设监测孔,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清理堆物和地面油污,确保店内环境整洁;(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菊园新区)
上海欣立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已按要求规范完善台账记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新成路街道)
(二)强化日常管理和举一反三
加大对汽修行业企业的指导,提升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废气和危废管理培训,提高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相关街镇)
对汽修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强化网格化巡查力度,加强联动监管,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相关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相关街镇)
夯实监管责任,生态环境、交通、城管、市场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加大治理力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街镇)
项目4.2.3噪声投诉点位量大面广,监管精细化水平不高。马陆镇11号地铁沿线骏丰玲珑坊小区投诉噪声扰民,为第一轮市级督察交办信访件,嘉定区2019年即决定安装隔音屏障,并报告阶段性办结,现场发现隔音屏障仍处于安装阶段。
牵头单位:区交通委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相关街镇
整改目标:改善11号地铁沿线骏丰玲珑坊小区噪声扰民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常态长效
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反馈具体问题整改
骏丰玲珑坊小区11号地铁沿线安装声屏障已完成安装。(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二)举一反三做好交通噪声整治工作
按照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定区关于处置交通噪声扰民信访投诉等问题的工作指引>的通知》(嘉府办发〔2019〕38号)中明确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分类推进交通噪声整治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相关委办局、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