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涉及行政许可项目9建设项目(包含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审批分为新办、调整变更、延续和告知承诺4个情形排污许可证核发分为新办和已申请变更2个情形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为新办1个情形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的核发分为新办、依申请变更、延续3个情形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分为新办、依申请变更、补发、部分变更或注销、重新申请、延续6个情形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为新办1个情形;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审批为新办1个情形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业务情形为新1个情形

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及本市生态环境工作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在行政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2年度:审批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220个(包含12个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实现即来即办),其中报告书项目7个、报告表项目207个、辐射类项目6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24个,其中新申领108个、延续42个、变更174个;审批通过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1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95个,其中新办29个、重新申领20个、依申请变更17个、部分变更或注销7个、延续21个、补发1个;审批通过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4个。

上述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已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网办率100%。

、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或已完成排污登记的固定污染源开展生态环境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69批次、2231人次,完成检查固定污染源单位794户次,其中重点管理类327户、一般监管类224户、简易管理类243户。其中,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起。

对建设项目开展环境保护事中事后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38批次、101人次,完成检查58户次,作出行政指导1次,无环境违法行为。

对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事中事后专项执法检查、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2022年,发现问题企业1家并立案处罚。同时,提升监管效能,对辐射安全许可(新办和重新申领)采取许可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联合检查,持续提升辐射监管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时效性。

四、改革创新情况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根据本市有关生态环保政策规定,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就优化本区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制定了《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嘉环〔2022〕24 号),具体包括9条具体举措和3项保障措施,从优化环评审批入手,豁免抗疫保供项目的环评及排污许可证手续,进一步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实施范围,优化环评公众参与方式保障项目尽快落地。结合事中事后管理要求,适当延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期限及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一并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了优化。

开展“两证合一”试点工作。根据市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对的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24个行业以及市、区重大项目等试点行业,在环评文件报批阶段,积极宣传“两证合一”有关政策,推进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的有关工作。

、监督制约情况

2022年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在环境监管、环境监测方面通过征询企业客户满意度、向监管企业发放《环境现场执法电子回单》等方式,对监测工作质量、监测技术水平、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和监督,根据回收反馈情况均为满意。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继续畅通申报流程。深入落实“一网通办”功效,在环评与排污许可受理及审批全面实现全程网办的基础上,畅通企业服务渠道,实施惠企便捷服务,规范环境管理秩序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环评豁免力度、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实施范围,产业园区跟踪评估和联动申报相结合,在审批各阶段做好行业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畅通渠道、优化流程、简化程序。

 

 

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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