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一)及时公布区内环境质量数据。实时发布嘉定区空气质量数据,公开各监测站点实时空气质量状况,定期发布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检查结果公开。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涉及保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可不予公开。
(三)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公开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批公示和审批决定等信息,定期发布各类生态环境管理信息。
二、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强化政府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公文备案工作,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确保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门户网站“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栏目集中发布。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申请办理过程中,积极与申请人直接沟通,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做好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积极指导各部门做好依申请工作。
三、做好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和回应关切
(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市民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着力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主动公开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开展环保宣传开放活动。做好2024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通过云直播、VR展示等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和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生态环境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有效防范化解环境社会风险。
四、提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
(一)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根据工作需要,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合理调整网站栏目设置。
(二)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