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生态环境局严格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序推行“两证合一”“告知承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以及联动园区“书降表”等惠企政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未发生变动,共计9个审批事项,28个办事情形。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都可在“一网通办”上下载,均不收取费用,办理结果全部实现网上公开。全年累计审批建设类项目环评文件198个,对其中7个符合条件的环评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办理;核发排污许可证219张;审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9件;审批辐射安全许可247件;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6件;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1件。危废收集许可证的核发,关闭、闲置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场所审批2个审批事项无办件。以上事项均实施网上办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且全部按承诺时限办结。
三、证后监管开展情况
1.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自查。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4]42号),2024年,区生态环境局按要求共对115张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自查工作,共有46家企业发现至少存在一项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均已督促其通过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或变更申请的形式进行整改(已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2.开展执行报告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4]18号),经梳理,嘉定区应开展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的持证单位186家,其中9家企业已确认关停/未投产,其余177家执行报告均于2024年10月底完成了审核与修改工作,执行报告按时提交率为100%。
3.开展环境影响登记表抽查工作。2024年,嘉定区范围内共有1461个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我局牵头各街镇对辖区范围内的登记备案项目进行核查,累计核查备案项目237个,核查比例为16.2%(抽查比例要求10%)。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各街镇督促企业完成闭环,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报送执法推进。
4.开展建设项目自主验收专项检查。将2019年1月至2023年10月份完成环评审批工作的项目按未建设、搬迁、完成验收和已建设未验收四个类别进行统计,并实施针对性的措施。针对未建设项目,由各街镇环保办进行工作提示,提醒企业后续项目如启动,须按照要求完成自主验收工作;针对已经搬迁企业,由各街镇环保办继续跟踪后续入驻企业,督促企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针对已完成自主验收项目,由我局明确验收情况;针对已建设未验收项目,下发整改通知,督促企业尽快开展验收。
四、改革创新情况
1.探索环境影响评价纳入区域评估。推动落实《关于本市推行环境影响评价纳入区域评估的实施方案》(沪环评[2024]20号),已经完成13个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全覆盖。针对工业园区外成片的区域,目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处于探索阶段,已与区规资局完成前期沟通,积极推进探索区块外成片区域纳入区域评估工作,形成区域评估结论,为后续规划制定与实施提供依据。
2.推进“一业一证”升级。根据审批改革的要求,将原有一、二级病原微生物业态重新进行了升级改造,改造后企业申请界面逻辑更合理,申请更便捷。同时,配合各部门完成了宠物医院业态新纳入“一业一证”,持续探索“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的可行性。
3.落实“书降表”惠企政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21年版),外冈镇内某企业技改项目应编制的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时间长、费用高,但因其所在外冈工业区为联动园区,且该项目符合报告书降级为报告表的联动优惠条件,故享受了报告书降为报告表的惠企政策,为企业大大节约了经济成本及时间,得到了企业的好评。
五、监督纠正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2024年的行政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标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2025年,我局将聚焦环评与排污许可“一次审批”改革试点,持续推广“两证合一”等惠企政策的应用,以更实举措打造更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