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上海智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终止办学的申请报告》收悉。按照《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从2021年12月23日起终止办学。
请单位董事会协助做好财务审计和清算,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3日
关于同意上海智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