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东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嘉定第一分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上海新东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嘉定第一分公司终止办学的申请报告》收悉。按照《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从2022年3月17日起终止办学。
请单位董事会协助做好财务审计和清算,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2年3月16日
关于同意上海新东方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嘉定第一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