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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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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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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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并下达各初中校推荐生名额。各校在校内公示分配到的“推荐生”名额和面向本区招收“推荐生”的学校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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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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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制订本校学生推荐工作方案,并在校内张榜公示,同时报区教育局,并按学校工作方案启动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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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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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根据工作方案进行推荐工作,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推荐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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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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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校上报公示后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同时将名单电子稿(EXCEL文件格式)传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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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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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对各校上报的推荐生进行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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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9:30
至6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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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网上录入推荐生名单;扫描并上传推荐生信息表及综合素质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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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上午9:30至12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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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生和自荐生网上填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志愿(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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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16: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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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生将本人材料投递至填报志愿的学校(具体截止时间以学校招生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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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至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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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审核“提前招生录取”考生材料,可进行面试(16日或17日),按公示的“提前招生录取”招生办法进行推荐生一志愿网上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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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至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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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预录取二志愿推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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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12:00至26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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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与自荐预录取考生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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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9:30至26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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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生网上查询第一、二志愿预录取情况(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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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9:30至5月28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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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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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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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院公示“提前招生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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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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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公布“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对预录取学生进行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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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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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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