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03-26

为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1〕11号)要求,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及本区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总体安排,特制定《2021年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管理

(一)本区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的编制和实施,须按市、区两级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

(二)区教育局、区体育局负责对全区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的宏观管理,并加强对区体育特长生招收计划编制的协调和指导。

二、招生学校和范围

(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嘉定一中、嘉定二中、上外嘉定实验高中、安亭高级中学、封浜高级中学)在招收本区体育特长生基础上,也可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命名2015-2017年度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通知》(沪教委体〔2015〕7号)中经批准的第一项目招生;在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基础上办二线运动队的(嘉定一中),按照《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2022年度区和学校办二线运动队名单的通知》(沪体青)〔2020〕42号)中批准的项目并可增加一个市级体育传统项目招生。

(二)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可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命名2015-2017年度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通知》(沪教委体〔2015〕7号)中经批准的项目;《嘉定区体育局 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命名2018-2019年度嘉定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通知》、《嘉定区体育局 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命名2018-2019年度嘉定区足球传统项目学校的通知》中经批准的项目;经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共同认可的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在本区范围招收专项技术突出的体育特长生若干名,纳入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额度。

三、招生项目和人数

详见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2021年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并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参加系统体育训练,在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办理注册手续2年以上,并持有参赛证。(区级体育生除外)

(三)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报名。

1.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获得本市由各区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

3.经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少数体育后备人才。

五、报名测试录取办法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凡符合上述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4月1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和《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测试表》(附件3),学校将上述两张表格及获奖证明复印件汇总并送交区体育局竞技体育科,联系人:倪震杰,联系电话:135******6247。

(二)测试办法

本次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1.测试项目:运动员必须参加专项和素质测试,专项测试的内容为学生获申报体育特长生资格的项目为准,素质测试内容包括:a、100米、b、立定跳远、c、铅球后抛(男5公斤、女4公斤)。

2.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各校方案

3.工作步骤

(1)特长生招生计划单列并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各招生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并根据各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将招生额度、录取方法等报区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招生学校建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在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招生。招收外区体育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中招办办理招生录取手续。招生学校应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招生过程应公开、透明、有记录。测试过程全程摄像学校留档。根据其测试成绩及发展前途确定相应档次,作为招生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的依据。

(3)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所有考务相关人员及考生考前14天内行程、健康状况等进行排摸,落实自我健康管理等要求,所有考务相关人员近期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尽量避免到人流较为密集或空间相对封闭的场所活动。采取适当延长每天测试总时长、分组测试等方式,完善现场测试安排,减少人员聚集时间。

严格落实考务相关人员及考生进考场前身份核验、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及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等措施。原则上,测试应在室外空阔、通风良好的场地进行,确需在室内场地进行的,应通过开窗通风、使用排风扇等方式保持空气流通,同时,做好测试场地设施清洁消毒等工作。

加强考生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液消毒)等防控措施落实,测试过程中防止人员聚集。制定新冠肺炎病例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诊并上报。

(4)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市、区以及本校的招生录取办法确定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并在学生在读学校张榜公示7天后,按《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格式要求上报区和市招生办公室备案。区招办将在“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站上对本区拟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凡被招生学校确定为体育特长生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在《2021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报考志愿表》上填报相应的特长生志愿,否则视为放弃特长生资格。特长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水平考试。区招办在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录取结束后根据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予以投档、录取。特长生的录取总分须达到招生学校要求且不低于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70%。考生一旦被特长生志愿录取,则不再进行1至15志愿的投档。招收跨区体育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招考机构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四)招生学校应依据经批准的项目,择优录取专项对口的体育特长生。如招收从田径项目转为其他项目训练或者篮球、手球、排球、沙滩排球、网球、棒球、垒球等跨项目转换的优秀体育苗子,须事先向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后,方可招收。

(五)对个别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而中考录取总分达不到规定的考生,由招生学校上报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审核认定并报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录取。

六、招生工作监督和管理

(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和区招办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体育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招生学校的分管校长是体育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招收事宜的教练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经查实,取消其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三)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确保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要实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对拟正式录取为体育特长生,未经学生在读学校及在训学校公示及市、区中招办集中上网公示,区招办不得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四)招生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则由区教育局按其入学时的学业考试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附件:1.2021年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一览表.doc

     2.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doc

   3.嘉定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测试表.doc


嘉定区教育局

嘉定区体育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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