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区农业农村委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1-10-1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打赢脱贫攻坚保卫战,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委办发〔2018〕48号)文件精神,嘉定区围绕“农村美而活”“农民富而乐”的发展目标,结合本区实际,积极推进农村综合帮扶相关工作,发展壮大欠发达村经济实力,提升困难农户生活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实施定额“输血”扶持。由区级财政对认定的33个经济欠发达村予以定额补贴,实施“输血”扶持,具体标准包括基础补贴30万元/村;粮田补贴300元/亩;管理经费补贴100元/人,北部地区全额补贴,南部地区按照标准的50%给予补贴,共计区级财政补贴2641万元。

二是区级财政资金扶持。继续实行欠发达村扶持政策,实施经营性物业购置补贴和贷款贴息。今年落实贷款贴息261.42万元、经营性物业购置补贴463.41万元,共计724.83万元。

三是完善困难农户复核调整。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生活困难农户复核确认、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沪帮扶办〔2021〕2号)的要求,对2021年度需要经济状况核对的对象委托区经济核对中心开展核对工作,完成了本年度83户194人的困难农户复核调整工作。

四是落实困难农户精准帮扶。区农业农村委对2020年度核定的困难农户总计81户183人,发放春节粮油礼包1.75万元,购买保险12.566万元(安信农保600/人,沪惠保115/人),共计14.3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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