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2019年嘉定区“美丽村落”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18 00:00:33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巩固嘉定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成果,深化“美丽村落”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嘉定区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区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以及开展“美丽系列”文明城区示范点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创建目标

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弘扬农村传统文化为基础,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村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在巩固2018年已完成10个“美丽村落”示范点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创建10-15个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置、生态环境优化、文化内涵深化等方面成绩突出、特色鲜明的美丽村落,积极发挥其在全区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创建范围

根据《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以今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58个行政村(详见附件1)为重点,结合各镇、菊园新区、嘉定工业区,(以下简称“镇”)拟申报创建意向,由区美村办(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成员单位从拟申报创建的自然村(农民集中居住区)(参见附件2)中遴选若干个作为2019年全区“美丽村落”创建示范点。

三、创建内容

(一)组织保障。建立美丽村落创建组织机制,工作运行正常;制定美丽村落创建工作方案(意见),明确创建指标及主要内容,及时完成创建任务;村民积极参与美丽村落创建,具有较高的参与率、知晓度,民主自治、民主监督等工作有力。

(二)基础设施。村内道路、桥梁设施完好,道路硬化率100%,无安全隐患,有必要的道路照明设施;妥善处理污水排放,因地制宜采用就近纳管、分散或集中处理等形式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管理养护到位;按标准配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无生活垃圾收而不治、随意倾倒填埋现象等。

(三)生态环境。村容环境整洁有序,无违法建筑及其它搭建物;宅前屋后堆物放置整齐,无影响环境卫生的散养现象;村内公共厕所、垃圾箱房(桶)干净整洁、设施(备)无缺失破损等;村内河道水系畅通无填堵,水面无垃圾漂浮物、无坝基网簖等阻水物,陆域无违法建筑、无垃圾堆放、无违法排放,河长公示牌、公益性警示牌规范齐全等;公建配套周边、村庄道路和村沟宅河旁,以及宅前屋后因地制宜建设组团绿化,形成休憩场所,营造自然、生态田园风光。

(四)公共服务。村内公共服务设施配备齐全、布局合理,因地制宜建设各类文体、娱乐设施,满足村民日常生活需要;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三室一站一店”)运转正常,能因地制宜设置各类标识标牌等。

(五)乡村文化。挖掘乡村文化元素,丰富村民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普及、思想教育、文体娱乐活动;引导村民改陋习、讲卫生、讲文明、爱环境、树新风,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和谐、崇尚科学、尊老爱幼、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

(六)美丽庭院。注重家风,有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家规家训,家庭成员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庭院整洁,庭院内外卫生干净,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现象,生活垃圾及时分类入袋入桶,定点定时投放;热心公益,主动参与村民自治、社区共治,自觉投身村民文明修身教育培训和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

(七)长效管理。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覆盖村内各项设施(备)及河道水系、村容环境、村庄绿化等日常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村容整洁、设施完好、管理有序、运行正常”的工作目标;将长效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发挥村民自主参与、自我管理的重要作用。

(八)特色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各镇在美丽村落创建工作中形成具有本村落特点的,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做法。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创建体系。建立由区美村办(区农业农村委)和区精神文明办牵头,区交通委、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拆违办)、区水务局、区绿容局、区妇联及相关镇为成员单位的区级美丽村落创建工作联席会,确保创建有效衔接、高效推进。通过明确重点创建村落,建立美丽村落示范点主要内容及创建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锁定创建项目,明确创建标准、评分部门、评分方式等。

(二)形成工作联动。各创建单位要把美丽村落示范点创建工作与年度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改造项目建设以及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并鼓励在已创建美丽村落示范点基础上,带动周边其它村落的创建,达到以点带面,整村创建,切实起到示范带动效应。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成员单位要把创建美丽村落作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对创建村落的工作指导和措施保障,加大督查力度。要妥善解决好创建过程中碰到的各类重点难点问题,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为美丽村落的成功创建提供支持。

五、创建步骤

(一)申报准备阶段(4至6月)。各相关镇申报“美丽村落”创建意向后,由区美村办初步审核确定申报村落名单,结合创建内容及相关指标体系,召开专题会议,征询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及时下发相关工作意见。各相关镇结合本镇及创建村落实际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

(二)集中创建阶段(7至11月)。各成员单位根据创建工作意见和目标任务,通过加强建设、规范管理和落实整改等举措,有序推进并指导各镇做好相关创建工作,11月底前全面完成示范点创建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底)。由区美村办(区农业农村委)、区精神文明办牵头,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对参与创建美丽村落的村落进行检查考评,并结合日常巡查(含完成创建美丽村落示范点)情况,评定2019年全区“美丽村落”示范点。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而美丽村落示范点创建是巩固深化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成果,建立健全文明城区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助力城市精美成长的有效抓手。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创建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美丽村落创建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抓到位。各镇作为美丽村落创建的责任主体,要做好美丽村落创建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各村委会作为美丽村落创建的实施主体,要全力抓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区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认真做好督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强化统筹协调,力求创建实效。区相关部门、各镇要加强信息沟通,强化条块联动,以信息互通、资源整合、联合整治等形式,构建上下联动,横向互通,合力创建的工作格局,有效破解难题,推动美丽村落创建取得实效。

 

附件:1.2019年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政村名单附件1.pdf

              2.2019年嘉定区“美丽村落”示范点创建申报表附件2.pdf

              3.2019年嘉定区“美丽村落”示范点创建指标体系附件3.pdf


 

 

 

 上海市嘉定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嘉定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