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00:00:54 【字体:

各镇、新成路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区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旧区改造工程等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委办〔2020〕73号)精神,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度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1〕6号)的要求,区乡村振兴办牵头研究制定了《2021年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方案确立的民心工程之一,各街镇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大要素供给配置,以更大力度予以推进。区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任务清单明确的重点任务,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与各街镇做好目标任务对接。

二、细化目标任务

按照“进一步补齐建设短板、全面提升建设成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的思路,各街镇要根据区级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进一步对标对表,查找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细化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实施范围和时间节点。

三、加快项目实施

各街镇要按照《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嘉乡村振兴办〔2021〕2号)总体要求,统筹落实建设资金,依据确立的任务清单,加大各条线资金整合力度。要统筹实施项目建设时序,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审批,按照“先地下、后地上”步骤,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四、加强调度督导

各街镇在优化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高度关注村民诉求,开展满意度调查;持续加强对各村工作的督查检查,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实时掌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按月(每月23日前)向区乡村振兴办报送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进展情况,区乡村振兴办经汇总分析后,于每月25日前通过目标管理系统向市乡村振兴办报送全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进行情况。

 

    附件:2021年度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附件.pdf


 

               上海市嘉定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