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百日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14 00:00:01 【字体:

为扎实推进我区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迎接年底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督查,根据《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聚焦补齐农村建设短板,以基础设施、公共环境、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短板,为备战年底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督查打下坚实基础。

二、行动范围

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43个行政村(自然村落和农民集中居住区)。

三、行动原则

(一)问题导向,集中整治。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瓶颈短板,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出现的基础设施、公共环境、村容村貌等方面问题,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整治、厕所革命等方面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全域整治、成片实施、全要素推进,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硬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二)属地管理,源头防控。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实行“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片、村组长包户”,依据整治标准,建立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全村参与“百日行动”。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加强源头防控,提升村民参与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社会共治,系统治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整治,全面系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能力。

(四)示范先行,有序推进。摸清整治底数,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依据整治标准,积累整治经验,典型带动整体提升,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四、行动目标

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出现的问题,从基础设施、公共环境、村容村貌三大方面入手,聚焦生活垃圾处理、乱堆放、农田沟渠、农村河道、“小三园建设”、乱搭乱建、农村厕所、污水处理、农村道路建设等重点问题,覆盖我区143个行政村,强化街镇属地责任和相关委办局职能,通过广泛宣传和发动,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全区“更干净、更整洁、更有序”。

五、主要任务

(一)清“杂地”。集中整治道路与村庄之间、河道与村庄之间、村庄内部农宅之间的积存垃圾、杂草丛生等现象和无序开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问题,实现农村地区干净整洁。(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二)清“立面”。全面开展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亭、棚、屋以及电线杆、灯杆、车站牌等公共配套设施外立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清理工作,做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配合部门: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三)清“缸、坛、罐”。全面排查和消除农村宅前屋后、农田棚舍等部位的小粪缸(旱厕)以及各类废弃坛罐,有效遏制蚊、蝇孳生,确保环境整洁。(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四)清“垃圾”。加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力度,提升村容环境质量。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衔接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等环节,健全“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市民自觉实施垃圾分类,不断提升源头分类实效和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五)清“河沟”。全面清理沟河水域的水葫芦残根、绿藻、绿萍、水草以及白色垃圾等漂浮物,持续开展中小河道清淤疏浚和水质提升,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水体无黑臭。(牵头部门: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六)清“污染物”。巩固畜禽整治成果,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严格按规定处置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禁止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街镇)

(七)清“违建”。拆除村庄内外、宅前屋后有明显影响环境的、存在安全隐患的等重点类型违法建(构)筑物(包括:柴棚、坑棚、看护棚、窝棚、小彩钢板、砖混结构的棚舍等)及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实现户外设施规范、整洁、有序。加大新增违建查处力度,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牵头部门: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八)清“乱排污”。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整治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现象。(牵头部门: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镇)

(九)清“破损道路”确保村主路、支路通行良好,无泥路、砂石路,路面无严重破损,不存在安全隐患。(牵头部门:区建设管理委;责任单位:各街镇)

六、行动措施

(一)搭建专班,完善机制。区乡村振兴办总牵头“百日行动”专项行动的计划安排、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健全联络机制,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督促落实,各部门可根据条线工作开展以“百日行动”为大背景的条线行动,全面助力行动的开展,达到“成效叠加、成果共享”。各街镇也要对应落实领导机制,配强工作力量,全面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二)细化任务,挂图作战。各街镇要全面排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百日行动”的要求实施挂图作战,并落实“月报告”制度,根据《2020年度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评估方案》的要求每月上报整治进展情况。

(三)全面发动,综合施策。各街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搭建各种平台,运用各类媒体,加强“百日行动”的宣传,发动各级干部积极行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区级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主动研究并形成可操作、有成效的工作办法和流程,为街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支撑。

七、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中旬)。形成全区总体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7月中旬-9月下旬)。落实对标对表和挂图作战要求,对照整治计划,集中开展“百日行动”整治活动,确保9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升(10月上旬-10月中旬)。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查漏补缺,实现“更干净、更整洁、更有序”。

(四)考核评估(10月下旬)。区乡村振兴办根据《2020年度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评估方案》的要求开展系列考核评估,结合目标任务考核,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抽查的方式同时开展检查。各部门也可根据条线要求开展考核评估。

八、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街镇要重视“百日行动”工作,按照对标对表和挂图作战要求,抓紧抓细抓实。要深入开展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发动,引导动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要密切协作。区级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在抓好本部门分管领域整治的同时,主动对接街镇,加强对街镇的指导和帮扶。各牵头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合力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从严治理。各街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动员群众参与,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做到层层传递、层层压实。

(四)要长效管理。各部门、各街镇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及时梳理综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遗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果。 

 

 

 

              上海市嘉定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