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相关委办局、新成路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旧区改造工程等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委办〔2020〕73号)及《关于印发<2022年度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22〕4号)要求,区乡村振兴办牵头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今年是民心工程收官之年,各镇人民政府、新成路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街镇),区级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工作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各街镇要切实加大工作统筹,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政策保障,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紧扣时间结点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取得预期效果。区级相关部门要紧密协同、合力推进,加强对相关街镇的指导和督促。
二、落实目标任务
各街镇要按照区级任务清单,立足实际,结合2021年推进情况和实效测评、满意度测评中发现的短板和弱项,制定镇级任务清单。要针对瓶颈难题加强攻坚突破,进一步拓展细化区级任务,量化目标,明确区域,确保可实施、可考核、见实效、显特色。
三、推进项目实施
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将建设任务落实到相关街镇、村。要统筹各类财政性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用好市级“一口下达”补助资金和区级优化工程专项资金,创新投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优化项目流程,合理排定工程时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四、加强调度检查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是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已纳入年度“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系统”实施目标管理,重点任务继续坚持“月调度月报告”,及时跟踪建设进展,对滞后项目将加强督导和通报。在做好市级开展接龙检查、第三方暗访测评、村民满意度调研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及“啄木鸟”队伍全覆盖检查、巡查机制,加强问题发现,推动销项整改。相关检查结果会以专报形式报告区级领导,并通报相关街镇。
附件:2022年度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附件.pdf
上海市嘉定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