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村庄全域
清洁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相关委办局、新成路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2023年上海市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区乡村振兴办牵头制定了《2023年嘉定区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2023年嘉定区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嘉委办〔2022〕20号)及《2023年上海市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方案》(沪农委〔2023〕96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村庄全域清洁、常态清洁,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房、田、水、路、林、村”六大环境要素以“五清一改”(清垃圾、清搭建、清杂物、清堆物、清张贴、改习惯)为重点,组织开展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农村暴露垃圾治理,实现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强化农民群众文明卫生行为的教育引导,逐步让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村庄的长效保洁机制。实现村庄清洁“全域推进、常态实施、长效保持”的工作目标,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扎实基础。
二、行动主题
全域清洁村庄环境 共建共享和美家园
三、重点任务
各相关街镇(以下简称镇)要按照全域覆盖、全要素实施的总体要求,聚焦村民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为契机,动员广大村民,集中力量、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存量问题。并组织村域内各农场、合作社(企业)开展范围内的全域清洁攻坚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及时、有效清理村庄公共空间、田间地头、道路沿线、林下区域、镇村和村村结合部暴露垃圾(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大件旧家具),清理河沟塘渠水体的污染物、漂浮物。及时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农机具停放、宣传栏设置、广告贴放、塑料袋丢放等,做好农村公厕日常保洁,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搭乱建,序化架空杆线,治理残垣断壁,达到村域无暴露垃圾堆存、环境卫生无死角盲区。
(二)进一步加大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力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优势,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讲卫生、爱干净,以户内卫生、庭院卫生、个人卫生为重点,从房前屋后不乱搭乱建生产生活设施、不乱堆乱放柴草秸秆、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倒乱泼垃圾污水,以及畜禽圈养等日常生活琐事做起,全面清理残墙断壁、私搭乱建、乱张贴等,做到庭院、小三园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三)培养村民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各镇要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住村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普遍重视卫生健康契机,举办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村民健康素养。要结合乡村治理,强化社会监督,完善村规民约,因地制宜深入开展美丽庭院(星级户)评选、文明家庭评比、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引导村民养成卫生如厕、及时清理垃圾、垃圾分类入桶、不乱扔垃圾、不乱泼污水等文明卫生生活习惯,由表及里、潜移默化转变村民生活方式,让绿色卫生健康理念落地见效。
(四)不断健全完善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各镇要将村庄清洁行动固化下来,成为每个村庄、每个村民及村域内每个农场、合作社(企业)主的自觉行动,推动制度化、常态化。要完善保洁机制,通过“门前三包”、分片分段包干等强有力的村规民约制度明确村民及相关主体的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等制度。鼓励推行村庄保洁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探索村庄保洁和农村公厕、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一体化运行管护。要建立健全保洁队伍,落实日常保洁费用保障机制,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群中聘请保洁员。通过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在村民中形成村庄自己居住、环境自己爱护、责任自己落实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各镇根据区级层面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梳理村庄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村庄全域清洁的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5月25日前,要组织召开一次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部署会或现场会,把相关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到村及村域内各农场、合作社(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26日-11月30日)。一是各镇要在6月20日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补齐农村环境存在的突出短板问题,解决村民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结合七一、国庆等重要节日和“村庄清洁日”,常态化集中开展村庄的大扫除、大清洁,打好村庄清洁春夏秋冬系列战役。三是在推进阶段性、季节性村庄清洁的同时,推动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建立,开展村民卫生健康生活知识普及,引导农民群众更加关注村庄清洁和卫生健康。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各镇、村要对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总结、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巩固和提升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成果。在12月30日前将本镇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含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存在问题及工作思路等内容)及重点活动照片等材料报送区乡村振兴办。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村庄清洁行动是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最基本、最基础工作,也是村民最有感受度的工作。各镇要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各镇及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各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抓好具体实施,区农业农村委、区爱卫会办公室、区绿化市容局等区乡村振兴办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各镇、村书记担任村庄清洁的一线总指挥,具体负责辖区的清洁行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带领村民广泛参与。区乡村振兴办及镇级相关部门要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统筹协调、谋划措施、督促落实。
(二)落实督导,加强检查。区乡村振兴办将分别于7月上旬、10月上旬在市级开展相关抽查检查前,组织开展区级抽查检查,相关检查结果将作为各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要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工作机制,通过暗访巡查、互评互查和“四不两直”调研,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区乡村振兴办将进一步依托全勤网格员及各级“啄木鸟”队伍的全覆盖检查,健全问题巡查发现整改机制。各镇村可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村民咨询、监督,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回应和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广大村民的认同感、获得感。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发布环境卫生红黑榜单、发放宣传告知书、倡议书等形式,开展动员宣传,充分激发村民、合作社(农场)、村域企业等各方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门前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