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金沙江支路202号“3.21”机械伤害一般事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2〕05005-1号
案件名称:嘉定区金沙江支路202号“3.21”机械伤害一般事故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丰驼实业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358207210XM
法定代表人姓名:孙有田
主要违法事实:你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未建立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更换压紧轮的作业未制定施工方案,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致使现场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对作业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缺乏辨识、管理缺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