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载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3〕执法20号
案件名称:南通载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南通载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20612MA271ECP1Q
法定代表人姓名:崔越栋
主要违法事实:接外冈镇应急管理部门上报,2023年5月14日该部门工作人员对上海东利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嘉定区沪宜公路5095号)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在该地址厂区精炼车间脚手架上有杨志国、许继亮2名员工在进行管路组装作业。现场两名作业人员均在精炼车间脚手架二层上方进行作业,但无法提供高处作业证。这两名作业人员均是南通载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2023年5月15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核实,对精炼车间脚手架二层高度进行测量,经测量高度为2.7米。经进一步调查,上述2名员工确实未取得特种作业(高处)作业证。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肆万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