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志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未在作业场所设置报警装置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3}执法66号
案件名称:上海志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未在作业场所设置报警装置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志合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794468827W
法定代表人姓名:阮仁杰
主要违法事实:未在作业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