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3]执法63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加驹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加驹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3MA1GK6XN7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胡旭威 |
主要违法事实: | 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