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3〕05018-3号 |
案件名称: | 陈云峰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陈云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主要违法事实: | 陈云峰作为公司监管中心总监,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未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认真履行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有效落实的情况失查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伍万叁仟贰佰伍拾玖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