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炯未与承租单位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3]执法84号
案件名称:杨炯未与承租单位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杨炯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对公司未与承租单位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