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3〕05020-2号 |
案件名称: | 陈德林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陈德林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主要违法事实: | 陈德林作为电梯安装工程承包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承接电梯安装工程,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装作业过程安全管理缺失;对无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进行电工作业的情况失管失查,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未能使施工作业人员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危险,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肆万贰仟叁佰伍拾陆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