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3〕05021-3号
案件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06133035178W
法定代表人姓名:翁志坚
主要违法事实: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的项目经理履职能力不足,现场安全员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项目工地各岗位管理人员管理责任划分不清,项目部在责任落实、分包控制、班组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缺失;项目工地实名制管理形同虚设,对外来人员及设备进入工地管理缺失,项目工地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工作流于形式;项目部对在建施工工地各参建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缺失,塔吊作业区域安全管理缺失,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