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4〕执法19号
案件名称:张慧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张慧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