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凡纸品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4]执法55号
案件名称:上海丰凡纸品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丰凡纸品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14750596886A
法定代表人姓名:孙学丰
主要违法事实: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