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腾隆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4〕05008-1号
案件名称:上海腾隆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上海腾隆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310109630745867U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伟
主要违法事实:上海腾隆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劳务施工作业过程安全管理缺失,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制定并实施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致使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认真审查劳务施工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缺失,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能使施工作业人员认识到工作中潜在的危险,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高处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