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汇国际文化艺术品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4〕05010-1号 |
案件名称: | 钱汇国际文化艺术品物流(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钱汇国际文化艺术品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5770218663Y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徐海红 |
主要违法事实: | 钱汇国际文化艺术品物流(上海)有限公司违规将使用性质为丁类生产厂房的建筑作为丙类仓库使用;未履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全,缺乏针对性;未落实仓库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应急准备不足,现场处置缺失,火灾发生后未有效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具体表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上海市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一)(三)(四)(五)(六)项、《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