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鸿熠物流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嘉)应急罚〔2024〕05021-1号
案件名称:湖北鸿熠物流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湖北鸿熠物流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20112MAC079K335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浩
主要违法事实:湖北鸿熠物流有限公司未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装卸货作业现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缺失,对卸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缺失,致使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缺乏,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