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5〕事故12号 |
案件名称: | 韩涛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韩涛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主要违法事实: | 韩涛作为公司经理,负责任命及管理本公司项目管理人员。未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实际到岗履职,对项目现场实际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情况失察,对项目施工人员的管理缺失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陆佰陆拾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