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124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金佰克实业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金佰克实业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47390453890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金绍发 |
主要违法事实: | 上海金佰克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出租单位,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制定针对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制度,未督促承租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隐患排查制度。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