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嘉)应急罚〔2025〕执法122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联圣化工有限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条件或者资质的单位的行政处罚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联圣化工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3687310063T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杜文斌 |
主要违法事实: | 上海联圣化工有限公司将危险化学品硝酸铁和氟化氢钾的储存和运输业务发包给不具备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资质的上海峥海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条件或者资质的单位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