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6日上午6时49分许,位于嘉定区外冈镇恒冠路659号的昆山模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车间内,员工黄庆明操作行车吊运两卷钢卷至车间隔断处的东北角,两卷钢卷落地后,员工黄庆明站在钢卷北侧正在取下吊运钢卷的铁链,同时,员工王维远站在钢卷东侧使用铁质撬棒把两卷钢卷撬分开,被撬开的第一卷钢卷向北倒下砸中黄庆明腿部,被砸的黄庆明倒地后身体前倾趴在倒下的第一卷钢卷上,6时49分22秒,第二卷钢卷随后倒下砸中身体前倾的黄庆明后颈部,造成黄庆明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于2021年9月13日获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此次事故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此次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事故后现场核查评估。嘉定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昆山模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7.6”物体打击一般事故后评估组”,并邀请上海黛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共同参加。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昆山模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7.6”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6月,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专门制定《2022年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事故后评估工作计划》,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工作安排。2022年6月27日,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召开评估工作启动会议,启动、部署评估工作。
9月5日,经现场查验,昆山模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设备设施已全部清空,只留有空置的厂房,公司已于7月份申请破产清算,8月份已办理场地退租清场工作,9月份公司人员已全部解散辞退,未能查阅到全部的材料文件。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1月4日,向昆山模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责任人员葛园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截止目前,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均已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二)其它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昆山模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破产关闭,人员解散,无法提供王维远相关处理材料。
三、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昆山模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破产关闭,人员解散,无法提供相关措施落实材料。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专题会议、人员访谈、资料核查、现场走访、文件调查等形式,对“昆山模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7.6”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后认为:该起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工作已完成。涉事企业事故预防与安全整改工作因企业破产关闭,人员解散,无法提供相关措施落实材料。
昆山模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7.6”物体打击一般事故后评估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