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3日上午8时许,上海道领建筑装饰工程服务中心在位于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的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A4号楼5楼配电房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于2022年8月29日获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此次事故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此次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事故后现场核查评估。嘉定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上海道领建筑装饰工程服务中心6.23触电一般事故后评估组”,并邀请上海黛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共同参加。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上海道领建筑装饰工程服务中心“6.23”触电一般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3月,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专门制定《2023年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事故后评估工作计划》,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工作安排。2023年4月11日,区应急管理局会召开评估工作启动会议,启动、部署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11月10日,向上海道领建筑装饰工程服务中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目前,事故责任单位已缴纳罚款。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11月8日,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目前,事故责任单位已缴纳罚款。
(二)其他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周建文、朱清、周烨刚分别给予记过处分,并在全校干部大会作出深刻检讨的处理决定。
三、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 上海道领建筑装饰工程服务中心已注销。
2、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安全生产制度、责任制考核等方面提供了《安全生产制度清单》《安全生产制度汇编》以及若干项制度文本、《安全责任书签订和考核》;在落实相关方作业主体责任方面,提供了《相关方名录》以及相应的资质、《相关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质量检查》《安全生产告知》《安全生产行为评估》等记录。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专题会议、人员访谈、资料核查、现场走访、文件调查等形式,对“上海道领建筑装饰工程服务中心‘6.23’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后认为:
该起事故责任单位上海道领建筑装饰工程服务中心行政处罚已完成;责任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行政处罚已完成。
上海道领建筑装饰工程服务中心已注销。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中的整改建议均已落实。
五、意见和建议
鉴于上海道领建筑装饰工程服务中心已注销,事故后评估组根据此次事故后验证的具体情况,对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建议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安全观念、提升安全素质,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现场规模和实际状态,配备持证上岗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将制度与自身业态匹配并落地执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建议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依据自身业态现状,强化对相关方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按照内部制度要求,对各类业务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管理界面、边界,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实施年度评价考核等具体措施,保留相关实施的记录依据;严格落实相关方过程管控,对校内第三方从事生产各类作业活动的相关人员(包括临时进校从事技术服务、施工检修、货物配送等),纳入学校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开展进场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履行现场安全监管责任,尤其对外来施工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完善监护监察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风险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上海道领建筑装饰工程服务中心
“6.23触电一般事故”事故后评估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