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9.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后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4-11-01

2023年9月14日12时50分许,位于嘉定区江桥镇宝园六路635号的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于20241月19日获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此次事故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此次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事故后现场核查评估。嘉定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江桥镇人民政府组成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9.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后评估组”,并邀请上海黛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共同参加。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9.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44月,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专门制定《2023年嘉定区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安排表》,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工作安排。2024417日,区应急管理局召开评估工作启动会议,启动、部署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613日,向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江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徐江华已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2.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613,向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未缴纳行政处罚款。

三、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提交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级、报告、整改制度》《隐患汇总登记台账》《生产安全日常检查表》《节假日安全检查表》《季节性安全检查表》《安全专项检查表》《综合安全检查表》《安全三违处罚通知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报告》《焊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记录表》《应急预案培训、考核记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考核记录》《规章制度培训、考核记录》《法律法规培训、考核记录》等资料文件

、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专题会议、人员访谈、资料核查、现场走访、文件调查等形式,对“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9.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后认为:

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整改措施已落实,但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需继续跟踪。

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江华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

五、意见和建议

1.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公司 “强化安全观念、提升安全素质,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现场生产动态,提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为底线,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原则,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将制度与自身生产作业活动匹配并落地执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

2.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要定期组织辨识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项作业内容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之有效落地,进一步落细做实安全隐患的自查整治记录,对现场发现的个人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的不安全行为,应积极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上海润旺仓储设备有限公司9.1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后评估组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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