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7日9时许,嘉定区外冈镇再生能源中心配套征收安置房项目04-01地块工地7#楼,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于2023年10月17日获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此次事故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此次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事故后现场核查评估。嘉定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建管委、外冈镇人民政府组成“上海万冈贸易有限公司‘6.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后评估组”,并邀请上海黛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共同参加。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4月,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专门制定《2023年嘉定区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安排表》,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工作安排。2024年4月17日,区应急管理局召开评估工作启动会议,启动、部署评估工作。由于该项目工地已竣工完成,当前现场已彻底改变,故于6月5日走访嘉定区建管委,调阅事故后建设工程复工安全检查整改资料文件,核实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核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月8日,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赵志云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赵志云已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2.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月8日,向项目工地真石漆班组班组长张遵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张遵炎已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3.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月8日,向上海万冈贸易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上海万冈贸易有限公司已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二)其他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上海绍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现场负责人徐兴根作出了处理。
2.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安全员林涛作出了处理。
三、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上海万冈贸易有限公司未提交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且该项目工地已竣工完成,故不具备评估条件。
2.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提交了《工程复工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单》《企业安全隐患检查记录》《企业安全隐患检查记录整改回复报告》《企业安全生产自评报告》《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停工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等资料文件。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对“嘉定外冈上海万冈贸易有限公司‘6.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后认为:
1.上海万冈贸易有限公司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
2.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赵志云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整改措施已落实。
3.项目工地真石漆班组班组长张遵炎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
五、意见和建议
1.建议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明确所有层级和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结合不同岗位的性质和特点,建立岗位责任清单,确保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外来人员必须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接受必要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制定并执行安全巡视、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2.建议在上海万冈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信用修复时,要求其提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相应的材料。
嘉定外冈上海万冈贸易有限公司
“6.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后评估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