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19时14分许,位于嘉定区安亭镇园大路385号的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于2023年8月15日获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此次事故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此次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事故后现场核查评估。嘉定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31’机械伤害一般事故后评估组”,并邀请上海黛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共同参加。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31”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4月,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专门制定《2023年嘉定区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安排表》,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工作安排。2024年4月17日,区应急管理局召开评估工作启动会议,启动、部署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0月9日,向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萍、车间主任张俊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李萍、张俊已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2.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0月9日,向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已缴纳三期分期行政处罚款,剩余一期分期罚款壹拾伍万元未达规定缴纳时限。
(二)其他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车间班组长刘宝作出处罚。
三、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供了《纵剪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记录》《隐患排查台账、记录》等记录;提供了《纵剪设备安全防护措施》《纵剪设备的安全风险辨识清单》等文件资料。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专题会议、人员访谈、资料核查、现场走访、文件调查等形式,对“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31’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后认为:
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改措施已落实,需继续跟踪其第四期分期行政罚款缴纳工作。
五、意见和建议
1、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要进一步提升车间主任、现场班组长的安全技术能力,加强员工安全生产风险的意识教育培养,必须摒弃管理工作浮于表面,隐患整改必须真见成效,治标且治本,对评估组在现场提出的隐患整改帮扶建议,企业应积极落实整改,举一反三,持之以恒,消除隐患。
2、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尤其针对设备运转状态情况下的冒险作业行为,加以杜绝。细化各设备设施的运行台账,制定实施设备设施的检查及定期维修的计划,使设备管理完善,避免因疏漏造成事故。
3、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要加速推进并落实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落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五带头”工作,加强对生产作业过程的日常监管和检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
上海佑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5.31”机械伤害一般事故后评估组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