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9日9时15分许,位于华亭镇浏翔公路华旺路北约800米处的浏翔公路(霜竹路泵站-徐行1#泵站)污水管道改建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于2024年3月29日获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嘉定区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此次事故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此次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事故后现场核查评估。嘉定区应急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嘉定华亭浏翔公路(霜竹公路-徐行1#泵站)污水管道改建工程项目‘8·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后评估组”,并邀请上海黛悟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共同参加。
由于该项目工地已竣工完成,在嘉定区也没有类似工程项目,故无法进行现场核查工作,后与各事故责任单位电话联系,建立微信沟通机制,收集专业性评估所需要的事故责任单位信息,核实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核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工作。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4月,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专门制定《2023年嘉定区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安排表》,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工作安排。2024年4月17日,区应急管理局召开评估工作启动会议,启动、部署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6月26日,向上海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工现场负责人赵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赵杰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2.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6月26日,向上海兴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包项目实际负责人栾海军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栾海军已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3.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6月26日,向上海兴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现场负责人陈利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陈利已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4.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6月26日,向上海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朱英俊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朱英俊已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5.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6月26日,向上海嘉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邵新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邵新刚已缴纳了行政处罚款。
6.评估组查阅相关材料,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6月26日,向上海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截至目前,上海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现已移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其它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上海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项目部安全员吴双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2.上海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交对施工现场带班屠安位处理情况,且该项目工地已竣工完成,故不具备评估条件。
(三)其它处理落实情况
上海市嘉定区给排水管理所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内部处理。
三、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上海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交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且该项目工地已竣工完成,故不具备评估条件。
2.上海兴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提供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事故学习记录》《各岗位职责》《三级安全教育记录》等资料文件。
3.上海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提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关于安全事故专题教育警示记录》《各类安全会议纪要》《隐患排查整改记录》《项目安全协议》等资料文件。
4.上海嘉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供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内容》等资料文件。
5.上海市嘉定区给排水管理所已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作出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明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规范承发包单位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通过对“嘉定华亭浏翔公路(霜竹公路-徐行1#泵站)污水管道改建工程项目‘8·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事故后评估后认为:
1.上海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已移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杰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
2.上海兴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整改措施已落实,现场负责人陈利、副总经理栾海军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
3.上海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整改措施已落实,项目部经理朱英俊、安全员吴双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
4.上海嘉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整改措施已落实,项目总监邵新刚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
5.上海市嘉定区给排水管理所责任追究工作已完成。
五、意见和建议
1.建议上海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善,避免事故发生。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专职和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建议上海兴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与分包单位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并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支持和指导。应定期检查分包单位在执行安全管理规范时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应定期组织分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建议上海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时传达最新的安全生产政策和要求,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施工现场督促分包单位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施工设备和机械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良好、安全可靠。强化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有跟踪整改情况记录。
4.建议上海嘉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对特殊工序和关键部位进行重点监控。通过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施工安全顺行。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5.建议上海市嘉定区给排水管理所制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三管三必须”和“全员责任制”的落实。构建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确保总包单位、监理、分包施工等单位的专项组织正常履职。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使各参建单位和施工人员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6.建议在上海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信用修复时,要求其提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相应的证据。
嘉定华亭浏翔公路(霜竹公路-徐行1#泵站)
污水管道改建工程项目“8·19一般
机械伤害事故后评估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