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服务
继续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的近亲属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人员直接到拟入户地派出所为老人或残疾人申请办理户籍及居民身份证业务的,由拟入户地派出所在三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其实际居住地(各类医院除外)派出所为其上门核实信息,收取材料,通过内部收发形式转递至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一站式”办理;或上门当面办理委托手续,将所有材料交由被委托人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按规定上门为申请人采集人像信息、登记指纹信息。各单位在落实便民利民举措时不得推诿、拖拉或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