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担心拿不到钱,甚至想过可能永远都拿不到了,没想到今天一分不少到手了,终于可以开心过年了。”在嘉定区人民法院,欠薪企业员工戴伟丰激动地告诉记者。
1月14日,嘉定区人民法院集中发放申请人劳动报酬,戴伟丰拿到了2万5千多元,这是他四个月劳动的“血汗钱”。他的40多名同事,也各自拿到了几千到几万元不等的工资、补偿金。
据了解,戴伟丰原来所在的公司,是位于嘉唐公路的一家合金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不佳,共拖欠40多名员工工资75万元。区人社局在劳动监察中发现该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的事实后,将该案件移送至嘉定法院执行。法院受理上述公司员工执行申请后,第一时间指定民生执行团队负责执行该案,并前往涉案企业进行实地调查。
另一方面,区人社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启动欠薪保障金程序,由欠薪保障基金在春节前先行垫付75万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仲裁科科长陆健介绍,欠薪事实明确以后,申请人可以在30天之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我们会在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之后和相关部门一起发放垫付金。”
“2019年至今,嘉定共为110多位欠薪企业员工垫付工资,总金额达188.96万元。”陆健说,赶在春节前抓紧落实,就是想让他们过个好年。
同时,区法院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指定专人负责。据统计,2019年嘉定法院共收到涉民生工资案件2584件。其中执行完毕1153件,执行到位金额约3000余万元,执行完毕率为44.6%。
“对这样的欠薪案件,我们遵从‘三优’原则,优先受理、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因为所有欠薪案件申请当事人一般都是在劳动岗位上辛勤工作的劳动者,欠的薪水可能是他们一家养家糊口的基本保障,所以我们把欠薪案件作为最优先执行案件。”区人民法院院长段守亮说。
作者:嘉融媒记者印沁沁
编辑:王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