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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到期拒不归还房屋?结局相当舒适

日期:2020-05-08 作者: 信息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

房屋几经转手租赁,到期却无法收回,上诉法院后被执行人却玩消失耍无赖。5月7日上午,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的执行案件采取强制腾退措施。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腾退工作,被占用近三年的房屋终于回到申请人手里。

上午9点半,嘉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腾退专业组一行人,来到安亭镇安亭街,对一处改建为白领公寓的房屋进行腾退。由于法院前期已经多次对房屋内租户进行劝离,因此,当执行人员来到公寓内时,租户已经全部搬离,只有公寓管理人章某独自在办公室中,公寓内洗衣机、空调、橱柜等物品还没有搬离。“这些东西都没用了,全都不要了。”面对执行法官,公寓管理人章某虽有怨气却也只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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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执行法官检查清点房屋内设施,房屋管理人当场签字确认,并将各房间钥匙交由申请人。据了解,2007年7月,申请人王先生与龙群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王先生将位于安亭街的部分房屋出租给龙群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至2017年12月30日止。“2017年的时候他们合同就应该到期了,但是一直没有搬离,所以申请人才起诉到法院,要求这两名被执行人搬离。”嘉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谢蕾介绍,租赁协议到期后,龙群公司拒不返还房屋并转租给了慈商公司,后者将房屋改造为白领公寓使用。当法院上门执行时,慈商公司却认为,已经在这上面投入了很多资金建立这个白领公寓,损失很大。“龙群公司是说自己属于二房东,他认为自己并不实际占有,而是由慈商公司实际占有,他没有能力来搬这个地方;而慈商公司却认为,如果没拿到损失赔偿,他是不愿意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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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立案后,嘉定区人民法院分别向龙群公司和慈商公司下发执行通知书,但当时两公司负责人拒不履行。随着执法公告限定的履行期限已满,嘉定区人民法院于今天实行强制腾退。“房屋一直被占用着,经济损失也很大,现在困扰很多年的麻烦问题总算帮我们处理掉了,很感激法官!”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杨先生激动地说。


作者:嘉融媒记者秦建、张晓冬,编辑:倪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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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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