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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混投拒不改正?罚5000元!

日期:2020-07-15 作者: 信息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已满一周年,竟然还有单位将干湿垃圾混合投放。

近日,南翔城管中队就针对垃圾不分类行为,向辖区一家单位开出5000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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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旬,城管执法人员来到南翔镇嘉前路上的一家建筑工地复查垃圾分类情况。此前,该单位曾存在干湿垃圾混投现象,执法人员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并向该单位现场普法宣传。然而在当天的复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工地生活区内的垃圾收集容器内依然存在干湿垃圾混合投放现象。对此,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谈话通知书》并拍照取证,要求相关责任人配合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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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单位负责人携相关材料来到南翔城管中队接受调查询问。依据有关规定,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最终,南翔城管中队对该单位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愿意接受处罚,将督促员工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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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阶段,南翔城管中队将继续以“普法+执法”模式,加强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对已开具垃圾分类责令整改通知书的个人和单位开展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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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嘉融媒通讯员陆雨沁,编辑:实习生金雪儿

来源:上海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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