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纾困暖心云讲堂|本市困难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

日期:2022-08-13信息来源:上海嘉定 作者: 浏览:

“到嘉服务·和谐同行”,纾困暖心云讲堂开课了。今天的服务列车开到了“社保知识站”,我们邀请了上海市社保中心嘉定分中心顾庆华为我们解读本市困难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共分为五个主题,一起来看看吧~

主题一

本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政策实施范围

1、哪些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用?

目前,在对本市餐饮、零售、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以下简称“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扩大到以下17个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1.农副食品加工业;2.纺织业;3.纺织服装、服饰业;4.造纸和纸制品业;5.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6.医药制造业;7.化学纤维制造业;8.橡胶和塑料制品业;9.通用设备制造业;10.汽车制造业;11.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12.仪器仪表制造业;13.社会工作;14.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15.文化艺术业;16.体育;17.娱乐业。

2、申请缓缴企业的行业类型如何界定?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的行业类型,是按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类型信息为依据予以确定的。

3、如果企业行业类型已发生变化,未能及时申请缓缴,该如何补申请?

若企业行业类型发生变化的,可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整。变更调整之后,企业可重新提出缓缴申请,自审核通过之月起生效。

4、生产经营困难等条件具体如何认定?

除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外,申请缓缴的用人单位应符合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2022年4月以来累计一个月及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且2022年1月至5月发生累计亏损的条件。

5、如事后发现作出承诺的用人单位不符合缓缴政策实施条件,如何处理?

社保经办机构将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对作出承诺但经查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及时追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并自缓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6、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社保缓缴吗?

根据《关于本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9号)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均为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免收滞纳金。

7、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用有困难的,是否可以申请社保缓缴?

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按实际缴费情况处理。

自愿暂缓缴费后的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补缴时点本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主题二

社会保险费缓缴期如何规定?

1、扩围的17个行业缓缴期和之前的5个特困行业一样吗?

符合条件的5个特困行业用人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符合条件的扩围的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12月;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

2、单位申请了缓缴,但缓缴期没有结束,是否可以提前申请停止缓缴?

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状况,通过调整“缓缴截止月份”申请调整缓缴期限,经核准后,调整的缓缴期限当月生效。

3、特困企业未申请且未按时缴纳2022年5月的社会保险费,是否会自动视同申请缓缴2022年5月至7月的社会保险费?

特困企业未申请且未按时缴纳2022年5月社保费的,社保经办机构不作视同缓缴申请。企业提出缓缴申请并审核通过后,自受理申请当月起纳入缓缴范围,未及时提出申请的,申请之前的月份不再追溯。

4、企业已申请“五大特困行业单位”2022年4月至6月缓缴的,如何办理缓缴延期?

企业已申请“五大特困行业单位”2022年4月至6月缓缴,因自身经营状况需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限的,应通过“五大特困行业单位”功能办理延期申请,并调整各险种缓缴期限,审批通过后缓缴期限延期生效。

主题三

申请社保缓缴具体如何操作?

1、如何申请社保费缓缴?

具体步骤如下:

方式一:登录“一网通办”平台,点击“切换部门、区、管委会”,选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我要办”的“法人”栏目下点击“社会保障”,找到“社会保险费缓缴(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项目,申请办理缓缴。也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搜索栏输入“社会保险费缓缴(对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在搜索结果中选择正确项目进行办理。

方式二: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通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下“企业缓缴申请”栏目,申请办理缓缴。

特别提醒:2022年7月起办理申请缓缴手续的时间为:每月5日-26日(每月5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26日逢法定节假日提前)。

本市社会保险业务网办事项均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进行网上办理。

2、哪些情况可以至社保分中心提交行业类型书面承诺,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申请缓缴的,社保经办机构将运用大数据比对就企业缓缴资格进行审核,无需另行提供资料。

3、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暂缓缴费手续?

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无需申报办理。

4、企业已申请“五大特困行业单位”缓缴且审核通过的,是否可以再申请“扩围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缓缴?

不可以。企业已申请“五大特困行业单位”缓缴且审核通过的,因自身经营状况需调整缓缴期限的,仍应通过“五大特困行业单位”类型重新申请。

5、企业申请缓缴后,行业类型不属于5个特困行业,审核不通过该怎么办?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时,行业类型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提供)为依据予以确认。对于企业的行业类型不属于5个特困行业,但属于此次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的,企业可通过对应“扩围行业及中小微企业”功能办理缓缴申请。

6、中小微企业2022年5月申请缓缴但审核未通过,是否可以再次申请?

对于属于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申请缓缴的,可选择“扩围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类型重新提出缓缴申请。

7、企业2022年7月申请缓缴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2022年7月之后办理缓缴申请手续的企业,可以在每月5日-26日(每月5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26日逢法定节假日提前)通过网上办理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自申请当月起纳入缓缴范围。

主题四

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如何处理?

1、在缓缴养老保险期限内,有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如何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补齐缓缴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并通过数据共享传递至税务部门征收,无需单位另行申报。

2、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缓缴么?

缓缴费款仅限于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3、用人单位未及时提出申请,申请之前的月份可以追溯么?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受理申请当月起纳入缓缴范围。未及时提出申请的,申请之前的月份不再追溯。

4、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款应于何时完成补缴?

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最迟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补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

主题五

申请社保缓缴是否会影响参保个人

和用人单位的待遇

1、申请社保缓缴是否会影响参保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待遇?

缓缴费款仅限于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用人单位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缓缴医疗保险费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

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用人单位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不影响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等待遇。

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用人单位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缓缴期限内,以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发放依据的各类就业创业补贴暂缓发放,缓缴费款补缴后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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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定人社,编辑:徐宇

来源:上海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