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法发〔2022〕1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高院和区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强化疫情防控司法供给,精准护航企业复工复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坚实的司法保障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本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压实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任务,强化常态化动态防疫管理,坚决从严从速打好防疫保卫战。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手抓,切实增强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政治自觉,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对接区发改委、经委、科委、人社等部门,主动服务保障市属、区属重点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企业复工复产案件,加强企业复工复产问题司法应对,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二、拓展线上诉讼服务,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设立线下立案专窗,指定线上立案专人,完善涉企业复工复产纠纷案件识别机制,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为企业复工复产所涉诉讼畅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努力确保快立、快审、快执,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依法准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对企业申请财产保全的,依法适当降低担保金收取比例,允许运用财产、信用、保险等多种方式提供担保。充分运用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和一网通办“诉讼服务”等在线平台,构建“智慧诉讼”场景化应用。科技赋能线上诉讼,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办理诉讼事项,严格落实在线诉讼规则,加大电子送达、在线庭审、“微法庭”等适用力度,确保在线诉讼活动高效规范进行,切实做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三、推进诉调对接调判结合,高效多元化解涉疫纠纷
充分运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开展先行调解和委派、委托调解,发挥多元解纷机制合力。坚持调解前置,构建调判结合的诉调对接机制,搭建院庭两级专业法官团队,准确高效筛选涉疫情纠纷后优先处理,及时电话跟踪案件进展,充分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途径解决纠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物流运输、餐饮娱乐等领域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宽限还款时间、降低利息及违约金、分期付款等和解协议,推动涉疫情纠纷高效便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区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的职能作用,提前研判涉疫情行政纠纷诉讼风险,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和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
四、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诈骗、造谣传谣、寻衅滋事等扰乱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的涉疫情犯罪,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经营等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的涉疫情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衔接,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自救挽损行为,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全力确保复工复产时期的社会大局稳定。
五、妥善审理涉疫合同纠纷,维护公平市场秩序
提前预判因疫情影响不能履约或履约可能会对企业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买卖、房屋租赁、建设工程、旅游、货物运输等合同纠纷的诉讼风险,探索通过线上调解、“微法庭”异步庭审等方式调处涉疫民商事群体性案件,做好相关应对预案。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平衡原则,综合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对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程度、范围及原因力大小,准确适用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规则,合理认定各方履约责任,鼓励引导当事人以变更履行方式、调整履行期限等形式继续履行合同,妥善处置纠纷。充分发挥民事庭与派出法庭间联动调解优势,就近在纳入复工复产白名单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和纠纷多发行业聚集地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等“一站式”司法服务,精准回应当事人诉求。
六、妥善审理涉企金融纠纷,缓解复工复产融资难题
对于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较大的企业所涉金融借款纠纷,在审理中充分考虑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审慎审查金融机构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单方解除合同等诉讼主张,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回应企业诉求,加大调解力度,积极促成以展期续贷、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协商解决纠纷。依法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扶持、优惠金融服务等疫情防控扶持政策,依法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借贷利率司法保护标准,降低企业复工复产融资成本。对于因受疫情影响产生公司治理风险的企业,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化解矛盾及规范退出,妥善处理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债权人、股东、投资人等各方主体合法利益。
七、妥善审理涉疫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存并重的原则,妥善审理涉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积极引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雇主共担风险、共克时艰,对确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劳动者,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妥善化解劳动争议。最大限度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柔性化解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产生的支付工资报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积极会同区总工会、司法局、人社局和街镇基层调解组织等,充分发挥联动工作机制实效,合力化解劳资矛盾于萌芽状态,尽力减少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案件数量,保障辖区经济快速平稳回升。
八、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对于申请执行人是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企业的案件,开通优先立案、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助力该类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陷入暂时困境的企业,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延期履行等执行方案,增强企业“造血功能”。审慎适用对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严格审查财产保全启动条件,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冻扣”涉案财物。完善落实失信企业信用宽限和信用修复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视情给予宽限期暂缓纳入失信名单,准确适用出具信用修复证明的措施,最大限度不影响正常企业生产经营或复工复产。
九、精准定位嘉定区域发展目标,保障重点产业建设
牢牢把握“国际汽车城产城融合示范区”“北虹桥商务区”“三大样板示范区”及城市数字化转型等嘉定区域发展目标,探索搭建“云平台”,深化问需问难问效机制,实时收集、答复、调研相关企业的司法需求,紧密对接以汽车产业为集聚的高端制造产业、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科创产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等重点产业建设的法治需求,加强立审执会商和全流程跟踪服务,强化纠纷实质性化解,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助力全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建设有序推进。
十、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强化司法供给的实效性
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纳入常态化项目化考核,加强疫情防控背景下企业多发易发案件的梳理分析和司法研判,依托我院涉疫情案件法律问题调研小组,强化涉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中法律问题的汇总研判工作,持续推出涉疫情法律适用系列问答,研究发布企业复工复产指引。依托我院微信公众号和各类普法讲师团,积极开展涉疫情纠纷案件法律适用、复工复产政策研究解读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的法治宣传和普法讲座,加大涉疫情典型案例的“云推送”“云普法”宣传力度,切实发挥规则导向和价值引领功能,引导各方合理预期和管控分歧,自行通过协商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和主动避免法律风险,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