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000092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年12月18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嘉定区关于评选上海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上海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沪统字〔2023〕60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评选的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以及评选工作的其他各项要求,均以《关于评选上海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沪统字〔2023〕60号)文件规定为准。(相关文件表格附后,并可在上海统计网搜索下载电子版)
由于本次评选工作范围广、时间紧,结合我区实际,对相关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一)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名。拟推荐对象需要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征求意见和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内部公示无格式要求。推荐审批表可提前报送、审核。
(二)推荐对象征求意见:
(1)先进集体: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适用通知附件5 、P22页表格);国有企业:需征求表格中八个部门的意见(适用通知附件5、P23页表格);外资或民营企业:推荐单位需征求表格中后面五个部门的意见(适用通知附件5、P23页表格)。
(2)先进个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适用通知附件5、P21页表格);国有企业负责人:需征求表格中八个部门的意见(适用通知附件5、P23页表格);外资或民营企业负责人:推荐单位需征求表格中后面五个部门的意见(适用通知附件5、P23页表格)。
(三)为便于各单位开展推荐工作,区统计局制作了带注释的推荐审批表附后,填报时可供参考。
(四)各拟参评先进集体需制作一份工作展示PPT,参评先进个人需制作一份2分钟个人风采短视频,格式要求均不限,需在后期评审时展示。
(五)拟推荐先进集体、个人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清单:
1.每个被推荐对象的推荐审批表(A4、一式三份);
2.征求意见表(A4、一式一份);
3.先进个人(推荐)履历表(A4、一式一份);
4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名会议记录、内部公示材料( A4、各一份)。
电子材料清单:
1.上述材料1-3盖章PDF、DOC格式各1份;
2.先进个人2分钟短视频;
3.先进集体工作展示PPT。
材料报送时间:本区各单位推荐审批表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下午17点;其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29日下午17点。
联系人:区统计局办公室 张峰、张晓旭
若有疑问请及时沟通联系
电话:59177605 59928365
附件:
1.关于评选上海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沪统字〔2023〕60号)
上海市嘉定区统计局
2023年12月18日